西藏佛教
见“藏传佛教”(2571页)。
见“藏传佛教”(2571页)。
五代十国时期云南大义宁国君主。一作杨干真。白蛮(白族先民)大姓。和村(在今云南宾川县)人。《南诏野史》传其为南诏王隆舜私生子,其母带孕适渔人杨氏,故为杨氏子。长仕郑氏大长和国,官至剑川(胡蔚本《南诏野
云南耿马、孟定傣族土司地区的村寨头人。由※新爷、※郎爷推荐,经土司批准任职,不世袭。在政治上行使管理本村寨的行政权。享有头人田,作为给土司服务的报偿,去职时田需退回。代表群众向土司领取土地,并代表土司
见“乌古部”(332页)。
准噶尔兵器。初以铁为腔,中施硝磺铅弹。或高二三尺,圆径三寸,架于骆驼背上施放;或高二三尺,圆径五六寸,置于木架上施放。后改用铜料制作。相传其造炮技术的进步,与被俘的瑞典军官雷纳特有关。他曾为策妄阿拉布
?—1675清朝将领。满洲镶黄旗人。萨尔图氏。先世居札鲁特,后徙居叶赫。天聪间,从围大凌河明军,征大同,破万全左卫,论功授都尉世职,赐“巴图鲁”号,授佐领兼参领。崇德三年(1638),任吏部理事官。顺
?—1747清朝将领。满洲镶白旗人。纳喇氏。字松庄。色思特子。康熙末,授参领。雍正五年(1727),由镶黄旗满洲都统迁左都御史。以西藏阿尔布巴及管理前藏之噶伦隆布奈合谋叛投准噶尔并杀首席噶伦康济鼐,奉
地方史志。明朱孟震(字秉器,江西新涂人)撰。是书附于朱孟震编《游宦余谈》。有《学海类编》、《丛书集成初编》本。单刊1卷,题朱孟震著。是书为亲历目睹所记,多确实可信。而孟震自言未去云南,疑非朱氏所作。此
见“禾屯吉卫”(592页)。
蒙古部名。本厄鲁特蒙古辉特部,姓伊克明安。乾隆二十年(1755),清军征准噶尔,兵败伊犁,该部首领巴桑台吉因与辉特部虽同姓,而非其族,率300户附清,封辅国公。后拒从辉特部叛清,被清廷迁至黑龙江富裕河
清代八旗内奴仆披甲者之称。康熙以前,※户下人可选充马甲,亦可升补他兵。康熙四十年(1701)定,内务府满洲佐领下,各准许户下人选充马甲50名;内管领下选充15名。自雍正起规定,除奉特旨选赴军前外,不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