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盟水利总局
见“西盟垦务总局” (715页)。
见“西盟垦务总局” (715页)。
见“西域闻见录”(711页)。
见“海青牌”(1939页)。
见“呾密”(1388页)。
汉魏时沃沮族所居之地。沃沮族分南沃沮与北沃沮两部分,南沃沮占有朝鲜半岛盖马大山以东,南至今元山以北,北至图们江附近的沿海地;北沃沮分布在图们江北,约有今吉林省和龙、延吉、汪清、珲春等县地。《新唐书·渤
清代台湾高山族“番社”专门储藏作为社饷的谷米仓库。以竹、木和茅草筑成,或方或圆,或三五间、十余间毗连,基高于常屋,每间可容谷300余石。
?—1740清乾隆年间苗民起义首领。湖南城步莫宜峒人。苗族。乾隆五年(1740),与侗族粟贤宇等率领城步、绥宁、新宁等地苗、侗、瑶、汉族农民起义,广西义宁苗民起而响应。在城步长塘、竹岔等地大败清军,俘
487—520北魏宗室。字宣仁。鲜卑元氏(拓跋氏)。孝文帝※元宏子。幼敏慧,美风仪,甚得父宠爱。太和二十一年(497),封清河王。宣武帝初,拜侍中,转尚书仆射。延昌元年(512),任司空。孝明帝即位后
见“尧乐巴斯汗”(755页)。
又名《库伦条约》。沙俄为攫取外蒙古控制权,诱迫外蒙古封建主订立的条约。1911年,沙俄策动外蒙古封建主宣布“独立”,并以“保护者”的姿态,于次年11月3日,以廓索维慈为全权代表,与哲布尊丹巴委派的三音
参见“三教理”(5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