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慧琳
唐代语言学家、佛学家。疏勒(今新疆喀什)人,李长安西明寺僧人。贞元四年(788),始撰《一切经音义》,至元和五年(810)完成,计100卷,博引古代韵书、字书及佛典,共解释1300部5700余卷佛经的音义。亦名《慧琳音义》或《大藏音义》。
唐代语言学家、佛学家。疏勒(今新疆喀什)人,李长安西明寺僧人。贞元四年(788),始撰《一切经音义》,至元和五年(810)完成,计100卷,博引古代韵书、字书及佛典,共解释1300部5700余卷佛经的音义。亦名《慧琳音义》或《大藏音义》。
见“儋耳国”(2516页)。
古镇名。北魏初期所置军事重镇,以镇抚氐、羌等族。在今甘肃武都县东南白龙江北岸。太平真君九年(448),改为白石县。
书名。清张金吾辑。凡120卷。取《公羊传》注:“最,聚也”而命名。为金人文章选编。金吾字月霄,昭文(今江苏常熟)人,自嘉庆十五年(1810)至道光二年(1822)积12年之勤凡三易其稿而辑成。竭意搜访
见“梁后”②(2125页)。
书名。又作《湘中山水记》或《湘川记》。晋代罗含撰。三卷。著者桂阳耒阳人,字君章。历官尚书郎、宜都太守、散骑常侍等。内容主要记载湖南省山、水、物产、古迹,共4类,乃湖南之早期志书,后人采之仿之者不少。早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三十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方其他十五长官司一道,遣人至
元武宗海山年号。1308—1311年,凡4年。
彝语音译。意为用牲口谢中间人。解放前四川凉山美姑巴普地区彝族流行的一种制度。买卖土地双方,请中间人作证,买方杀1头猪请中人及卖方吃喝,成交后,买方付给中间人相当地价的1/20作酬金,一般给1猪或1羊。
珞巴族崩尼、崩如等部落对同一男性祖先血缘集团的称谓。又作“姑”。珞巴语音译,“尼”意为“人”,“隆”意为“分支”、“一群”。此既可指氏族,与※纽卜通用,也可指其中的分支,即小于禁婚范围、基于若干大家族
即“屠各”(21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