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身毒道
见“西南丝道”(704页)。
见“西南丝道”(704页)。
明代“野人女真”的一支。又作苦兀。唐称窟说、元曰骨嵬,后作库页、库野等。居库页岛塔他玛山西麓、郭多和河、博和毕河、音格绳河、塔塔玛河、德必河、萨哈林、如烈河、楚克津河诸河流域。明代隶奴儿干都司囊哈儿卫
见“硕德”(2029页)。
见“希滩河卫”(1102页)。
见“图龙禅”(1435页)。
明清云南车里宣慰使司所辖傣族土职。明宣德间(1426—1435),勐琏酋叭陇法之弟钪郎法因援勐涽有功,得食邑勐遮。传至刀细闷纳,于雍正间(1723—1735)随征普洱、思茅有功,授土守备职。卒,子召楠
突厥语音译,又译撒尔特、撒尔特兀勒。意为“土著”。隋唐时中亚乌古斯部落的一支,以部落首领撒鲁尔之名为部名。七世纪中叶,与该部各支系徙居北庭西北、金山之阳(今新疆准噶尔盆地及其西)。唐天宝中(742—7
参见“三教理”(50页)。
见“俺答汗”(1884页)。
旧时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佛主之一。传说原来木戛区勐糯寨百姓,后外出学佛,修行三四年后回勐糯,筑起佛房,成了佛爷,利用传播佛理建立威信,最后成为木戛区各寨的宗教头人和政治首领。主宰辖区内一切重大事务。
书名。又名《皇元征缅录》、《元朝征缅录》。元人撰,不著姓名。此书出自官府档册,载征缅事。《元史·缅国传》即据此稍有增删。载至元八年(1271)至大德五年(1301)八月事。因作于天历、至顺年间(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