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巂诏
唐代西洱河地区小王国名。为八诏之一。地域最大。其王巂辅首卒,无子,弟佉阳照立,卒,子照原立,后丧明,子原罗质于南诏(蒙舍诏)。南诏第四世王蒙归义(皮逻阁,728—748年在位)密有兼吞之意,归还原罗,部众立原罗为王。居数月,蒙归义遣人杀照原,驱逐原罗,于开元二十五年(737)前,并有其地。
唐代西洱河地区小王国名。为八诏之一。地域最大。其王巂辅首卒,无子,弟佉阳照立,卒,子照原立,后丧明,子原罗质于南诏(蒙舍诏)。南诏第四世王蒙归义(皮逻阁,728—748年在位)密有兼吞之意,归还原罗,部众立原罗为王。居数月,蒙归义遣人杀照原,驱逐原罗,于开元二十五年(737)前,并有其地。
清官署名。初设督捕前、后二司及督捕厅,隶兵部,康熙三十八年(1699),改隶刑部。雍正十二年(1734),废督捕前司和督捕厅,改督捕后司为督捕清吏司,简称“督捕司”。掌理八旗及各省驻防逃人事务。各旗凡
地名。藏语音译,意为“象鼻山尖”。元、明时称乃乌东孜。位于西藏自治区东南,雅鲁藏布江南岸,属山南地区。原西藏地方政府设乃东宗,1960年改为乃东县。为西藏历史上要地之一。唐文成公主入吐蕃后,夏季居此避
古族名。亦称西洱河蛮。属白蛮。“松外诸蛮”之一部。唐初即分布于今云南洱海地区,与当地六诏乌蛮并存。系不断迁入的汉族与当地白蛮等融合而成,故“自云其先本汉人”,语言、生产及习俗等亦与汉族有许多相似之处。
唐宋以来壮、侗、苗、黎等民族的社会组织形式。亦作洞、溪洞。壮语称“洛”、 “弄”或“垅”,侗语称“甘”,黎语称“贡”。原意是以河流、山岭为自然界限的峒场,有固定地域。唐宋时壮族有“黄峒”、“侬峒”、“
见“野里知吉带”(2046页)。
1762—1817清代学者。字仲瞿。浙江秀水(今浙江嘉兴)人。著作甚多,有《烟霞万古楼文集》,邓衍林《中国边疆图籍录》载其所著《西夏书》4册,未见传本。
约1660—1730清初伊斯兰教著译家。字介廉,号一斋,江苏上元(今南京)人。回族。父三杰,研究伊斯兰教义,著《清真教说》并校订马注《清真指南》一书。智继承父业,攻读儒家经史子集和佛道经书,并钻研阿拉
吐蕃名僧。又名桑西达。据《大拔协》载,为跋赤热之子。早年奉赞普命学习梵语。赤松德赞赞普(755—797年在位)决定剃度僧人出家时,此人是第一位出家的吐蕃僧人,由菩提萨埵任亲教师,为其剃度为僧,取名贝央
?—691唐朝官员。胡人。武则天临朝,任游击将军。在洛州办理刑狱,任内贪赃枉法,酷刑逼供,广牵无辜,冤死者达数千人。后武则天为息众怒,将其诛杀。
西晋时焉耆王。太康六年(285),遣子入侍西晋。娶※狯胡女为妻,生子龙会。西邻龟兹(今新疆库车一带),以遭龟兹王白山所辱,不忘于心。临终,嘱子会为之报仇雪恨。会立,举兵龟兹,灭白山,据其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