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哥汗石碑
见“释迦院碑”(2259页)。
见“释迦院碑”(2259页)。
官名。为宣慰使属官。掌管案牍,上奏公事及管辖吏员。元代秩从七品,明代为正八品。参见“宣慰使”(1747页)。
1342—1388明代蒙古可汗。孛儿只斤氏。元惠宗(顺帝)※妥懽贴睦尔次子,※爱猷识理达腊弟(《明史·鞑靼传》等书作子)。北元宣光八年(明洪武十一年,1378),爱猷识理达腊卒,遂继汗位,称乌萨哈尔汗
1610—1648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孙,饶余敏郡王※阿巴泰次子。初封辅国公。清崇德元年(1636),从皇太极征朝鲜,围王都,进逼南汉山城,阻击援军,迫朝鲜国王李倧降。三年,从
清代满族中拥有特权的八大家通称。天命七年(1622),清太祖努尔哈赤“立八和硕贝勒共事议政,各置官属,凡朝会燕飨皆异其礼”(嘉庆《清会典事例》卷2),于八旗中各主一旗,亦称八固山贝勒。其权势居一人之下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撒里必为※遥里部下之一石烈。
专门刻印藏文经典的机构。清道光七年(1827),塔尔寺第五世赛多·益喜土丹嘉措活佛集资组建。初购置木板刻经,聘然坚巴·欧旺拉珠、欧旺尼玛、却西经师欧旺嘉洋旺杰、阿嘉经师罗桑端珠等人分任初校、二校、复校
官名。清代在四川凉山、云南建水等少数民族地区所置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任,秩正九品。无印信、号纸,只给委牌。管理本小支事务。
书名。甘、宁、青地方史专著。近人慕寿祺(甘肃镇原人,字子介、号少堂)编撰。1936年成书,同年由兰州俊华印书馆刊行。共40卷。卷首3卷。正编32卷72章,章以年系月,以月系事,附编5卷。本书于西北甘、
地名。见于《拉失德史》,位于今新疆乌恰县边境之图噜噶尔特山。
旧时云南纳西族土司与外来户建立的一种永佃制关系。外来农民需向土司先交纳一定数量的“磕头钱”,方可按规定租额领种定额土地。土司给予一张执照(又称红照),便取得该土地的永佃权,名曰“红照地”。占有者可世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