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吧>历史百科>民族起源>蒙古自治办法原则

蒙古自治办法原则

“九一八”事变后,以德穆楚克栋鲁普(德王)为首的内蒙古王公,在日寇的诱惑下,图谋策动内蒙古自治,于1933年10月9日在百灵庙(内蒙古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百灵庙镇)召开第二次自治会议,通电要求自治。同月,国民党政府派内政部部长黄绍竑等赴百灵庙与之谈判。1934年1月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根据黄绍竑等人报告和建议,提出内蒙古自治办法11项,因与百灵庙接受的条件出入甚大,遭到蒙古王公强烈反对。1934年由蒋介石、汪精卫提出《蒙古自治办法原则》8项,在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通过。规定可设立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直隶行政院,并受中央主管机关之指导,总理各盟旗政务,为盟以上的一级自治机关。其委员长、委员以用蒙古人为原则,经费由中央发给。原有省县与盟旗并存的状况照常不变。这是国民党政府在特殊环境和特定条件下的一种权宜办法。

猜你喜欢

  • 喔扒时

    傈僳语音译,意为“熊氏族”。旧时云南怒江地区傈僳族氏族图腾名称之一。即以熊为氏族图腾,将熊作为崇拜对象,忌猎熊。传说远古时有一姑娘上山打柴,遇一大公熊。被吓昏倒于地,待她苏醒后,公熊已变成一英俊青年,

  • 萧兀纳

    1049—1118辽末大臣。一名挞不也。字特免。契丹族,六院部人。魁伟简重,善骑射。道宗清宁(1055—1064)初,由兄萧图独举荐,补祗候郎君,迁近侍敞史,护卫太保。咸雍三年(1067)三月,奉命使

  • 差杂

    藏语音译,意“承担支差义务的草场”。旧时西藏天然草场全部为※三大领主占有,※差巴只有对草场的使用权,且是在为领主支各种劳役、实物与货币差的前提下被领主分予的,由当地差巴个人或共同使用。也有在共同使用的

  • 哥来秋

    传说中的丽江纳西族祖先。又作歌来秋。从忍利恩四世孙,于高来之子。机智勇猛,不畏强暴。娶戟女戟恩母,生4子,分束、叶、买、何(亦作树、叶、梅、和)4支(氏族或部落),分居金沙江南北的广大地区。之后,梅支

  • 布朗语音译。云南勐海布朗族男女青年的成年礼。15岁左右即达成丁年龄。成年礼在夜间举行。当夜幕降临时,到成丁年龄的男青年群至达成丁年龄的女青年聚会的火塘边。姑娘们分别与自己爱慕的男青年交谈。接着用一种名

  • 讹答剌

    见“兀提剌耳”(111页)。

  • 新集锦合辞

    西夏文谚语集。西夏学士梁德养编于仁宗乾祐七年(1176),刊于乾祐十八年(1187)。木刻本,蝴蝶装,页面21.5×15厘米,面7行,计62页。前有序,后有跋。正文有三言、四言、五言、六言、七言、八言

  • 托音

    蒙古喇嘛的称号之一。亦译脱因、脱印。《华夷译语》、《登坛必究》、《卢龙塞略》等释作“和尚”。后指贵族出身的喇嘛,如蒙古著名的※内齐托音一世、※内齐托音二世均为贵族出身。

  • 捏兀歹

    即“赤那思”(1012页)。

  • 术不姑

    辽时东北部族名。又作述不姑。一说亦写作直不古、直不姑。位于※契丹北。一说活动在阴山以北,相当于今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南部、乌兰察布盟西北部和巴彦淖尔盟东部一带。辽太祖六年(912),受※耶律阿保机亲兵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