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末年官吏勒索财物的名目。见“撒花钱”(2492页)。
赫哲和汉族群众自发组成的抗日自卫组织。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出现。活动于今黑龙江同江县街津口村一带。初由团山子(今饶河镇)一个姓朱的把头集合40余人组成。专打日本侵略者和土匪。带有浓厚的宗教迷信色
见“不落夫家”(270页)。
即“永丹”(634页)。
又称巴琉语,我国俫人使用的语言。主要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隆林各族自治县和西林县的部分村寨中,使用人口约五百余人。据说他们是明朝时期从贵州西南部迁来的。《贵州通志》、《兴义府志》、《兴仁县志》等都有不少
唐代南诏行政衙署名。为中枢※九爽之一。“爽”相当于中原王朝的“省”或后来的“部”。据《新唐书·南蛮传》载:“万爽主财用”,即执掌财政经济、物资货品等事,类似近代财政部。主官由※清平官、※酋望、※大军将
五代后唐末帝(潞王)李从珂年号。934—936年,凡3年。
明清哈尼族土司之一。明洪武十七年(1384)后以府改置。因治所置于思陀(又作思他,即今云南红河县西南思陀),故名。辖境东至落恐乡界10里,南至元江直隶州界50里,西15里,北10里交元江界;其地今属云
见“安抚使”(908页)。
见“阿灵泼”(12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