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拉
①拉祜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糯福区拉祜族村寨所设西方教会的代理人。一般各村寨皆有一名,秉承教会旨意,对拉祜族广大群众进行种种麻醉性宣传,并进行种种剥削,如强迫或欺骗教徒交纳“讨福钱”、“担福钱”、“福谷钱”等,扬言:“多出多得福,少出少得福,不出不得福”,还代教会向贫苦农民发放高利贷。解放后被取缔。 ②撒拉族史称。参见“撒拉族”(2493页)。
①拉祜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糯福区拉祜族村寨所设西方教会的代理人。一般各村寨皆有一名,秉承教会旨意,对拉祜族广大群众进行种种麻醉性宣传,并进行种种剥削,如强迫或欺骗教徒交纳“讨福钱”、“担福钱”、“福谷钱”等,扬言:“多出多得福,少出少得福,不出不得福”,还代教会向贫苦农民发放高利贷。解放后被取缔。 ②撒拉族史称。参见“撒拉族”(2493页)。
清代八旗组织建置之一。以诸打牲部族人丁的原有血缘组织为基础,依照满洲八旗制度,陆续编旗设佐而成,佐领多为氏族首领。嫩江流域一带,明属奴儿干都司辖境,清初索伦、达斡尔、鄂伦春等打牲部落杂居于此。总名布特
十六国时期成汉(大成国)后主李势年号。346—347年,凡2年。
书名。清徐宗亮(安徽桐城人,字晦甫)撰。6卷。光绪十五年(1889)成书。内容分疆城、建置、职官、贡赋、兵防、丛录6门。咸丰十年(1860)沙俄强迫清廷签订《中俄北京条约》后,东北外患日深,作者居黑龙
见“色提巴尔第”(846页)。
?—1310元朝将领。高丽人。洪氏。小字重喜。辽阳行省右丞※洪俊奇长子。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入宿卫。十八年,袭父职为怀远大将军、安抚使、高丽军民总管。二十四年,从征叛王乃颜,败叛将黄海、塔不台
僧官名。明清时封藏族地区一些管理若干支土民的僧人首领为国师,秩正五品。颁给诰命,赐予银印,3年一贡,依例世袭。清代有甘肃番部珍珠族国师,化族国师等名号。隶僧录司。
藏族音译,意为“毡帐”或“宝帐”。唐代吐蕃人居住之帐幕。贵族与百姓均居之,有大小之别。《新唐书·吐蕃传》:其赞普“联毳帐以居,号大拂庐,容数百人。其卫候严,而牙甚隘。部人处小拂庐。”其百姓所居小拂庐,
见“白土城”(597页)。
行政区划名。民国二十年(1931)置,相当于县一级。治今云南省梁河县。明清为※南甸宣抚司,属傣族刀氏土司统治。民国初年设八撮县丞。当时行政区划为三山、四㽘、八撮,县丞管八撮,故又名八撮县
历算学家。藏族。19世纪中晚期人。建于明崇祯时甘肃天堂寺(又称扎西达吉林寺,位于今天祝藏族自治县西部永登之天堂)之高僧。表于历算之学,著有时宪历书《汉历发智自在王篇》(手写本21页),对运算步骤之先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