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尔特部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称萨尔特鄂拓克。原为希布察克部一支。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驻牧喀什噶尔(今喀什)西南伊勒古楚卡伦外,与※察哈尔萨雅克部相邻。主要从事畜牧业。隶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参见“布鲁特”(469页)。
清代布鲁特(柯尔克孜)部落名。又称萨尔特鄂拓克。原为希布察克部一支。乾隆二十四年(1759),归附清朝。驻牧喀什噶尔(今喀什)西南伊勒古楚卡伦外,与※察哈尔萨雅克部相邻。主要从事畜牧业。隶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参见“布鲁特”(469页)。
见“拓跋郁律”(1360页)。
即“格节”(1805页)。
清代新疆库车军政长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置。驻库车。衙署有章京2员、笔帖式2员、委笔帖式8员,分管印房、粮饷、军台诸事。隶喀什噶尔参赞大臣管辖。同治三年(1864),因被起义军攻杀,位缺。光绪十
元封爵。为诸王第六等级封号之一,授龟纽银印。至元二十四年(1287),弘吉剌部主德薛禅曾孙帖木儿驸马受封。
元代管理佛教寺院僧尼机构。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国。十七年(1280)三月,立都功德使司,功德使秩从二品,《元史》
见“萨尔巴噶什部”(2014页)。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刘聪即位后,于嘉平四年(314)定官制,设丞相(后改为相国)、太师、太傅、太保、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史称“七公”,分别由刘粲、刘景、王育、任煿、马景、朱纪、刘曜担任。
僜语音译,意为“当家人”、“头头”。解放前僜人社会中的蓄奴主。占有较多的土地、铁质工具等生产资料,普遍多妻。除少数外,一般都参加少量劳动,与家庭其他成员和奴隶共住一个长屋,吃穿无甚大差别。对妻子和奴隶
金封爵,次国一字王号。承安元年(1196),兵部尚书完颜瓒(从彝)自沂王改封。《金史·宗室表》记太宗子完颜斡烈为蔡王。
越人。汉武帝伐南越时,与田甲率越人先归汉,被封归义侯。以越人善骑射,受命与田甲组织越骑将之,号为越侯兵。元鼎五年(前112)秋,南越国相吕嘉反汉,拜戈船将军率众出零陵下漓水,甲拜为下濑将军下苍梧,助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