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野里补
见“萧仲宣”(1993页)。
见“萧仲宣”(1993页)。
国民党统治时期在粤北瑶区设立的统治机构。民国十六年(1927)根据广东省政府“开化黎瑶民族案”在粤北连阳设置。其措施主要有:建立警察保安队、人事评判所、辟路局和开设储蓄银行、土特产交易所及识字班学校等
见“布扬骨”(464页)。
见“兀列河卫”(110页)、“兀里河卫”(110页)。
见“敖洛克腾”(1795页)。
见“塔海绀卜”(2161页)。
明代东蒙古※六万户之一。明人异译作“罕哈”。属※左翼三万户,下属12鄂托克。分布于罕哈河(今哈勒哈河)流域,因河得名。正德五年(1510),助达延汗征服右翼三万户,统一蒙古。不久,※内五鄂托克喀尔喀被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洮州卫。在今甘肃临潭县境。宣德五年(1430),其族喇嘛僧人藏卜领占来朝,贡马及金银器皿、方物等。赐以钞、彩币表里及绢、胖袄等。自此,入朝贡使络绎不绝,载之史册者有弘治元年(1488
见“妳捏离”(1550页)。
即“潮尔”(2527页)。
新石器晚期文化类型的一种。又因其遗物中有青铜器或测定年代为商末西周时期的文化遗存,近来考古学界又将其划入青铜时代文化的一种。以首先出土于甘肃临洮城南约20公里的寺洼山而得名。遗址堆积在马家窑文化层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