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律可罕
见“古儿罕”(440页)。
见“古儿罕”(440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十八年(1753),汗车凌族子额布根随汗归清。十九年,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初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二十三年(1758),定牧于科
元曲家。又作王元鼎。原名阿鲁丁,字元鼎。回回人。先世西域人。始祖玉速阿剌,随成吉思汗西征有功,遂以“玉”为姓。元至大、皇庆年间(1308—1313)为国子监生,受业于名师吴澄。慕周公、孔子之道,研习《
清代设于伊犁地区与哈萨克等族互市场所。位于惠远城西门外。亭置营务处,由章京经管。凡商队前来交易,由满营预派官兵接护,额鲁特营派人充通事,绿营派员充贸易人,相互易换。每起换完,随时派官兵护送出卡。进卡一
亦称“古勿洞”、“古拂洞”、“古佛洞”。壮族古地名。参见“傥犹州”(2249页)。
①书名。一作《渤海记》,已佚。唐张建章(字会主,汉族,806—866)著。凡3卷。成书于大和九年(835)后。《新唐书·艺文志》、《宋史·艺文志》记有此书。元末书尚存。书中所记,皆为作者大和七年至九年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西北若尔盖境。二十年(1387)其地被朵甘则路、南向二部引草地诸部千人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部朝贡仪时,将其列入全国三十
高句骊国官号。见于《北史》、《周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周书》加※“褥萨”为十三级)“大官”中之第十二级,位于※“翳属”之下,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新唐书》写作“先人”,为十二等级中之第十一级。前
北宋僚人(今壮族)兵丁武装起义。景德四年(1007),宜州(治今广西宜山县)知州刘永规强役土丁伐木以修建官所,土丁不胜其任,屡遭鞭挞,激起武装暴动。在陈进指挥下,打回宜州城,击毙刘永规,推举卢成钧为“
见“隗衍突厥部”(2135页)。
见“布姆杜”(4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