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民官
官名。明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不限于苗族)所置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当,因其故俗,使之抚绥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听征调,无相携贰。
官名。明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不限于苗族)所置小土官,以当地头目充当,因其故俗,使之抚绥土民,谨守疆土,修职贡,听征调,无相携贰。
?—约1252蒙古国时期高昌畏兀儿亦都护。又作萨仑的、撒连的。※巴而术阿而忒的斤子,怯失迈失弟。奉太宗后脱列哥纳命,继其兄为亦都护(国主号,意为“幸福之主”)。定宗贵由(1246—1248年在位)死后
辽代中期文学家。契丹族。为皇族仲父房之后。史载其善属文,为辽圣宗所重。时妻弟媳阿古之母受宠于皇太后,阿古与奴私通,欲奔女真,他追及奴,杀之,阿古自尽。以是惹恼太后,欲将其处死,逃出,继被诓归,处死。狱
①契丹语。亦作“曳剌”、“夜剌”;《武林旧事》记为“爷老”;唐代史籍译作“曳落河(何)”(多一尾音);清代改译为“伊喇(注音“伊喇河”)”。其意:(1)健儿,或壮士。《新唐书·安禄山传》:“曳落河者,
见“脱古思帖木儿”(2083页)。
靺鞨诸部之一,后为黑水靺鞨16部中的一部。《新唐书》称其在黑水部“益北行十日”处,约居住于今黑龙江入海口附近地区;但有不同说法:一说在前苏联阿姆贡河上游左右,或说在精奇里江即前苏联结雅河东、西源之间的
十六国时期汉(前赵)所设职官。见“单于左右辅”(1521页)。
1910—1985当代知名社会科学家。原籍云南澂江,生于湖南常德。回族。1932年上海圣约翰大学哲学系毕业,著《认识论》。1942年取得圣约翰大学文学硕士学位。1948年赴美,在哥伦比亚大学攻读教育哲
契丹开国初期在战争中获取给养的一种方式。最早见载于《新五代史·契丹传》:“胡兵人马不给粮草,遣数干骑分出四野,劫掠人民,号为打草谷。”契丹兵制,凡民年15以上,50以下,皆隶兵籍,每正军一名,马三匹,
见“布占泰”(463页)。
见“筑屯卫”(223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