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笙
苗族传统簧管乐器。又称六声、瓢笙。由笙管、笙斗和簧片构成。相传,原用单根芦苇管制成,后经多次演变,成为竹制3管、4管、6管。一说确定6管,源自苗族6个支系。笙管外侧开若干按音孔,6管分两排贯入木斗或葫芦内。竹管长短不一,或在二三根笙管上端合套小竹管,使其发出共鸣声。管顶端略向内弯曲。有大、中、小多种类型。大者长可达3—6米,小者仅20—30公分之间。大芦笙声音宏亮,声响远达3公里之遥,与莽筒齐奏高低音和谐,声音委婉。在侗、彝、布依、水、仡佬、壮、拉祜等民族中亦颇盛行。
苗族传统簧管乐器。又称六声、瓢笙。由笙管、笙斗和簧片构成。相传,原用单根芦苇管制成,后经多次演变,成为竹制3管、4管、6管。一说确定6管,源自苗族6个支系。笙管外侧开若干按音孔,6管分两排贯入木斗或葫芦内。竹管长短不一,或在二三根笙管上端合套小竹管,使其发出共鸣声。管顶端略向内弯曲。有大、中、小多种类型。大者长可达3—6米,小者仅20—30公分之间。大芦笙声音宏亮,声响远达3公里之遥,与莽筒齐奏高低音和谐,声音委婉。在侗、彝、布依、水、仡佬、壮、拉祜等民族中亦颇盛行。
参见“布鲁特”(469页)。
见“据曲”(2039页)。
清朝将领。达斡尔族。通晓汉、满、蒙文字,有军功。同治七年(1868),授呼兰(今黑龙江省呼兰县)副都统。次年,因事降三级调用。后官至墨尔根城(今黑龙江嫩江县)副都统。
见“达头可汗”(731页)。
官名。县丞为知县的佐官,分掌粮马、巡捕等事。秩正八品。明代亦在少数民族地区授当地头人为土县丞,令管理本辖区事务,守疆土,抚土民,修职贡,听征调,纳租赋,效忠中央王朝。颁给铜印、敕命,赐冠带,多数准世袭
元代傣族土司。元中统(1260—1264)初内附。至元十三年(1276)置路。地在柔远路正西,东隔麓川。治所即今云南德宏州盈江县东北旧城。,隶金齿宣抚司,为金齿六路之一。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为
见“拓跋晃”(1357页)。
见“萧忽古”(1996页)。
契丹宫廷符契。为閤门使唤仗时用之。以阴、阳两面为一组。国行大礼,閤门使受阳面木契,勘契官执阴面,互相勘合,奉敕唤仗。
金朝公主,蒙古成吉思汗皇后。女真族。完颜氏。卫绍王完颜永济女。至宁元年(1213),蒙古军围中都(今北京),金宣宗遣使求和。贞祐二年(1214),命完颜承晖赴蒙军议和,接受成吉思汗提出的许和条件,献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