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尔
见“异密”(932页)。
见“异密”(932页)。
官署名。源于唐代,设南北院使,以宦官担任,总领宫内诸司及三班内侍的名籍和郊祀、朝会、宴飨、供帐等事宜。五代和北宋因之,由大臣充院使,常以枢密院官兼任。南宋废置。辽、夏、金、元复置。辽朝北面官中置宣徽北
旧时云南景颇族地区裁判案件的一种习惯法。通常用以判断较大、较复杂的案件,如盗牛、土地纠纷等。在一方怀疑,一方否认时,便请来山官、董萨(巫师)主持闷水裁决。在裁决仪式举行之前,当事人双方请求各自亲友资助
见“恰克拉”(1725页)。
唐代设于西域地区的羁縻机构。高宗龙朔元年(661),以解苏国数瞒城(今乌兹别克斯坦境内杜尚别城南)置。以其王为都督,职位世袭。下辖洛那、束离2州。隶安西都护府管辖。
唐代室韦诸部之一。其名仅见于《通典·边防》室韦条,言其为“大唐所闻”九部室韦之一。新旧唐书《室韦传》不见其名。有人推测,可能为※达末娄在唐中期成了室韦诸部之一,此可备为一说。
见“引者”(399页)。
①西夏封爵。西夏贞观三年(1103)崇宗李乾顺弟察哥建议选蕃汉壮勇,教以强弩,平居带弓而锄,临战则分番而进。乾顺嘉其策,封此爵。②元朝封爵。为诸王最高等级封号之一,授兽纽金印。至元二十九年(1292)
蒙古部落分支名。清代呼伦贝尔卫拉特人专称。伊克明安台吉巴桑、阿卜达什族裔。初居准噶尔。乾隆十九年(1754)、二十年相继附清,附辉特部,驻牧塔米尔(一作塔密尔)。二十二年(1757),因拒不附阿睦尔撒
又名尊者绛曲约。吐蕃达磨赞普八世孙,扎西拉德第三子。曾派译师贾尊珠僧格及纳措促陈杰哇携16秤黄金赴印度,于宋庆历二年(1042)迎请印度著名佛学家阿底峡来吐蕃广传显密佛学。在阿里普兰区之托林寺会见阿底
“汉”即汉文之简称;“克塔布”,乃阿拉伯语“经典”、“典籍”之意。为用汉文书写的经典,即伊斯兰教汉文经典著作之总称。因明清之际,回族人大部分已不能阅读阿拉伯文、波斯文的伊斯兰教经典,一些伊斯兰学者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