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滩和硕渡口
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境内黄河官渡口之一。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康熙帝谕令管旗都统勘地辟置。时称官渡。备有官船两只,供往来过渡之用,另由土默特旗派渡防御1员。骁骑校1员、骑兵15名,负责递送公文,巡缉贼盗,稽查犯禁货物。过往行人、客商、货物,须纳渡资,渡口人员工薪从所收渡资内支付。
内蒙古土默特右旗境内黄河官渡口之一。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康熙帝谕令管旗都统勘地辟置。时称官渡。备有官船两只,供往来过渡之用,另由土默特旗派渡防御1员。骁骑校1员、骑兵15名,负责递送公文,巡缉贼盗,稽查犯禁货物。过往行人、客商、货物,须纳渡资,渡口人员工薪从所收渡资内支付。
见“评皇券牒”(1170页)。
见“萧酬斡”(1999页)。
傣语音译。“纳”意为“田”,“龙达”意为“下面的眼睛”。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封建领主之管家一类的人员。负责为领主催收粮课,到官田监督农奴代耕。领主划给一定数量土地——“龙达田”,作为在职期间的薪俸。
蒙古族传统靴子。古代蒙古族以游牧、狩猎为生、长期生活于草原、沙漠之中,加之战事频繁,需要不断转移牧地,追捕野兽,行军作战。在长期生活实践中,创制了蒙古族特有的靴子。《蒙古秘史》载,成吉思汗早期就穿“鹿
藏语音译。意为“田官”,又可译作“营田使”或“土地长官”。吐蕃主管田地的官员。负责吐蕃田地的丈量、统计、划分、分配及谷物征收等。在吐蕃内地及吐蕃敦煌占领区均有其设置与活动。
见“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1671页)。
明朝州县统治的基层组织。以110户为1里,里分10甲。后转为明三大徭役(里甲、均徭、杂泛)名称之一。参见“里甲制度”(1081页)。
?—1044辽代边将。字弹隐。契丹族。史载其深练边事,能以悦使人。有所俘获,悉散麾下,由是大得众心。圣宗初年入仕,为南院承旨。开泰六年(1017),出任乌古部节度使。次年,平敌烈部叛,徙乌古敌烈部都监
见“巴岳特”(410页)。
见“俟利发”(16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