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昆
哈萨克民间财产刑基本习惯单位。即100匹马、两个仆人、两只骆驼、两套甲胄为一昆。也有以羊1000只或马200匹(一说300匹)或骆驼100峰为一昆,并往往以罚九作为附加刑罚。如《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指哈萨克)人法规》第137条规定:对第二次窃盗罚半个昆,对第三次窃盗者罚全昆或处死。第132条规定:凡夜间闯进屋内并抢劫者,则大抢须罚27头(三九)牲口,小抢须罚9头(一九)牲口;如抢劫进行中杀害人者,须赔一个半昆;如有人沿途杀人并将尸体留在草原上,则须赔两个半昆罚金。
哈萨克民间财产刑基本习惯单位。即100匹马、两个仆人、两只骆驼、两套甲胄为一昆。也有以羊1000只或马200匹(一说300匹)或骆驼100峰为一昆,并往往以罚九作为附加刑罚。如《西西伯利亚吉尔吉斯(指哈萨克)人法规》第137条规定:对第二次窃盗罚半个昆,对第三次窃盗者罚全昆或处死。第132条规定:凡夜间闯进屋内并抢劫者,则大抢须罚27头(三九)牲口,小抢须罚9头(一九)牲口;如抢劫进行中杀害人者,须赔一个半昆;如有人沿途杀人并将尸体留在草原上,则须赔两个半昆罚金。
?—1185金将领。曷懒路星显河(今吉林延边布尔哈图河)人。女真族。乌延(亦作兀颜)氏。节度使蒲辖奴子。勇健果敢。海陵王正隆六年(1161),契丹括里乘金军攻宋,州县无备,率众起义,陷韩州,围信州。他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作实勒们河卫,并将永乐三年(1405)正月所设失里绵卫和永乐七年(1409)九月所设失里木卫均作实勒们卫。
清代新疆陋规之一。是时因各驻扎大臣及阿奇木伯克衙门经常任意役使工匠,使广大维吾尔族人民深受其苦。为逃避差役,受派者每月交纳认月钱数百至1—2千文普尔钱,以祈免除差徭及年例额征钱粮。
清代八旗内爵名。乾隆元年(1736),由爵名阿达哈哈番改称,分一、二、三等,皆正三品。位列“男”之下,骑都尉之上。参见“阿达哈哈番”(1235页)。
北魏末年山西地区起义首领。西部敕勒斛律氏。孝昌二年(526),乘六镇大起义之势,率众于桑乾(今山西山阴县西南)西起义,与河西牧子(费也头)起义遥相呼应,互为犄角。三月,被游击将军尔朱荣击败于深井(山阴
?—1766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觉尔察氏。初由前锋历迁侍卫。乾隆十七年(1752),授正黄旗护军参领。二十年(1755),擢黑龙江左翼齐齐哈尔副都统,寻调伯都讷副都统。二十一年,授领队大臣,赴巴里
又作元代汉语、元代白话。元代部分汉文文献中一种表达当时汉语白话的特殊体裁。元代敕旨文告等传世的汉文文献直译自蒙古文文献,而此类蒙古文文献又多有以蒙古语转译自汉文辞句者,故在语音、词汇、语法构成方面形成
辽代兀惹部首领。渤海遗裔。一作乌昭度。其先人于渤海国亡后,为反抗契丹贵族统治,保据一隅,自成一部,常称兀惹,也称“乌舍国”。昭庆继为首领,仍对辽时叛时服。辽统和十三年(995)七月,率众与燕颇等攻铁骊
藏语称“却杰”。原为释迦牟尼称号之一。后引申为对闫罗王、神话故事人物、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及高僧等人之称呼。元至元七年(1270)封帝师※八思巴为“大宝法王”。明代亦用之于藏传佛教首领的封号,如封阐化等
西域古地名。见《新唐书·地理志》:西渡且末河,五百里至播仙镇,故且末城。《寿昌地镜》:唐上元二年(675年),且末改称播仙镇(《沙州伊州地志残卷》作上元三年)。遗址在今新疆且末南15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