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黎田土
明代地方官吏兼并黎族土地的一种重要手段。明王朝每次镇压黎族人民起义后都往往没收黎族大量的山林和土地,如万历二十八年(1600)镇压琼山以马矢为首的黎族起义后,掠夺土地63顷98亩;四十二年(1614)镇压崖州罗活峒黎族人民起义后,兼并土地119顷。此类事在明代屡见不鲜。所掠地一部分奖赏所谓“剿黎有功者”,其余大部分拨作屯田,养兵驻守,以图“长治久安”。
明代地方官吏兼并黎族土地的一种重要手段。明王朝每次镇压黎族人民起义后都往往没收黎族大量的山林和土地,如万历二十八年(1600)镇压琼山以马矢为首的黎族起义后,掠夺土地63顷98亩;四十二年(1614)镇压崖州罗活峒黎族人民起义后,兼并土地119顷。此类事在明代屡见不鲜。所掠地一部分奖赏所谓“剿黎有功者”,其余大部分拨作屯田,养兵驻守,以图“长治久安”。
藏语音译,意为“知事僧”。梵文作“维纳”。藏传佛教寺院僧职名,管理僧团的执事僧。如“措钦协敖”(即“措钦格贵”),系“(寺院)大会执事僧”,亦即俗称之“铁棒喇嘛”。在旧时藏军中又系军官名,如“玛米协敖
我国台湾高山族卡那卡那布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使用人口现在只有300左右,居住在高雄县南梓仙溪上游,三民乡的民权和民生两个村中。卡那卡那布人和布农人,排湾人、泰耶尔人、邹人、
契丹传说中的远古国主。见载于《契丹国志》。云其养羊20口,日食19,留其1,次日复有20, 日日如是。
①又作斡惕赤斤、斡辰、斡真、窝真。蒙古语音译,意为“灶君”,指幼子。古代蒙古人习俗,正妻所生幼子婚后仍留于双亲身边,并继承父亲的主要遗产。由于幼子是家中炉灶之守护者,亦即帐幕的主人,故被称为斡赤斤(灶
见“却藏南杰班觉”(982页)。
见“大釐城”(91页)。
见“阿里万户”(1223页)。
?—1508或1509※东察合台汗国第十二代汗。蒙古族。※羽奴思汗长子。1487年,父卒,继位,都塔什干,名义上为汗国大汗,实只统治汗国西部,汗国东部由其弟※阿黑麻汗统治,都吐鲁番,汗国复分裂为东西两
即“秃麻”(1082页)。
蒙古佛教僧人中普通的转世者。无封号,亦无权利与地位。有的被请担任僧职就可继续转世,有的虽任寺庙住持,如无人办理转世,其转世亦告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