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远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政权中监督执刑的典押官。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270挑(每挑约合50斤)。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政权中监督执刑的典押官。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270挑(每挑约合50斤)。
见“赤寔得本”(1015页)。
见“阿巴海”(1201页)。
明代西蒙古法规。亦称《旧卫拉特法典》,以别于1640年的《蒙古卫拉特法典》(《察津毕其格》)。法典全文已失传,现仅存8个片断,载帕拉斯《蒙古民族历史资料集》。据其内容,史界一般认为制订于瓦剌四部(即四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这一。亦作三屯河卫。永乐五年(1407)二月设。《满洲源流考》作三屯河卫,并说清代有三屯河地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南480里,即辉发河之上游,也河之北有辉发城。
见“”(1984页)。
傣语音译。解放前云南西双版纳各勐负责管理水利灌溉系统的专职人员。主要负责组织人员兴修沟渠和分水灌田。傣族地区各级封建领主为确保各种贡纳和实物地租的征收,对农田水利特别重视,宣慰使司署(西双版纳地区最高
?—953辽宗室。又作阿敦。字猥隐。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四弟,为契丹开国初“诸弟之乱”参与者。时见长兄阿保机废止世选称帝,大权总揽,心中不服,与兄剌葛、迭剌、寅底石等联合,于太祖五年(911)至七年(9
书名。清末麻兆庆纂修。6卷,约光绪十六年(1890)成书。兆庆(1835—1900),字余斋,别号巩华旧友、榆荫主人,昌平县贯市村(今属北京市)人。回族。早年在外省作军内幕僚,被保至后补训导。后归故里
清代卫拉特蒙古土尔扈特部贵族。叶木沁之子,※巴木巴尔之侄,初随父驻牧额济勒(今伏尔加河)流域。父早卒,继统部众。乾隆三十六年(1771),率所属800余户约4000余人随汗王渥巴锡东返祖邦,受清廷封札
见“诺雷部”(19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