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远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政权中监督执刑的典押官。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270挑(每挑约合50斤)。
傣语音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封建政权中监督执刑的典押官。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十田级”,享有薪俸谷子270挑(每挑约合50斤)。
书名。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刊印。1卷。书首载有云南昆明县儒学教谕刘发祥序文。书中详述元代云南行省平章政事※赛典赤·赡思丁及其子孙的治滇功绩。赛曲赤自至元十一年(1274)任平章政事,在滇6年,为
汉代匈奴地区河名。即今蒙古国鄂尔浑河。为匈奴驻牧地。东汉章帝元和二年(公元85年),北匈奴衰耗,南匈奴攻其前,丁零略其后,鲜卑击其左,西域侵其右,北匈奴不复自立,远走安侯河。
旧时布依族财产继承习俗。即娘家给姑娘的陪嫁田。流行于贵州贞丰、望谟、紫云等地。旧时布依族实行父系制,家产由儿子继承,但还保留有一部分“姑娘田”的继承习俗,即每个姑娘享有继承父亲的一小部分水田和旱地的权
碑名。原碑在云南省昆明市劝业场城隍庙内。清嘉庆八年(1803)十月,云南丽江府(治今丽江纳西族自治县)与昆明等地官绅立。碑高约170厘米,宽约100厘米,无碑额,碑文28行,满行70字,右行,正书。内
见“赕”(2219页)。
渤海国宗王,高王※大祚荣子,武王※大武艺弟。唐开元十八年(730)正月,奉武王命赴唐贺正旦,献方物,留唐未归。后因“犯国章”,被流逐岭南(指五岭以南地区,约当今广东、广西大部及越南北部一带)。二十一年
又称哈拉墩。位于今新疆库车县城东。为汉龟兹国都城延城、唐龟兹国都城伊罗卢城遗址,唐安西都护府治所。城周约7公里,城垣近方形,残垣东、南、北三面断续尚存,分别长约1446米、1809米,高2米至7米不等
明代四川地方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置。治所在龙州(今四川平武)。初以龙州知州薛文胜为安抚使,秩从五品。二十年(1387)正月,改为龙州。二十二年(1389)九月,改为龙州军民千户所。二十八年(
清归化城土默特二旗之一。后金天聪六年(1632),俺答汗后裔俄木布避察哈尔部林丹汗侵扰,携古禄格、杭高等归附。后俄木布反,被平定。崇德元年(1636),编所部为2旗,称归化土默特,为内属蒙古,不设札萨
明代茶马交易官署名。又称甘州茶马司。治所在今甘肃张掖。永乐十一年(1413)置。设大使、副使各一人,隶陕西布政使司管辖。其交易对象主要是凉州、永昌、山丹诸地的回、蒙、藏各少数民族。正统八年(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