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曼当乃
即“纳曼”(1267页)。
即“纳曼”(1267页)。
唐代吐蕃奴隶社会中奴隶之一种。其地位与另一类最低级的奴隶“宁更”相似,无任何人身自由与权利。参见“更”(1048页)及“宁更”(625页)。
见“剌鲁卫”(1585页)。
?—1353元末官员。字士瞻。回回人。浚州达鲁花赤马合木子。随父定居河北大名。进士出身,历任淮东廉访司书吏、两浙都盐运司、淮东宣慰司属员。顺帝至正十年(1350),参与镇压真州(治今江苏仪征县)农民起
?—1635后金大臣。满洲镶黄旗人。瓜尔佳氏。※费英东第九弟。天命十年(1625),奉努尔哈赤命同侍卫博尔音晋等率兵2千征虎尔哈部,收500户。因功授骑都尉世职。天聪三年(1629),从太宗征明,略地
1507—1575明代藏族高僧。出生于阿里下部聂氏家族。幼年入甫帕寺,受居士戒,7岁受灌顶,取名贝协当朗巴达多杰,10岁受沙弥戒,13岁赴后藏学修辞学及大小五明,由后藏昂仁返回甫帕寺。18岁受具足戒,
?—1727清代后藏地方官。汉籍作噶锡鼐色布登喇什,藏俗称阿里公。藏族。※康济鼐兄。雍正三年(1725),清朝撤驻藏清军后,首席噶伦康济鼐长居拉萨,以阿里为要塞之地,故委其为阿里噶本(总管)。五年(1
见“铁木迭儿”(1879页)。
见“图们江”(1435页)。
藏语音译,亦称“协”,意为“有生有死”。解放前西藏牧区一种牧租形式。牧奴向领主领放一定数量的牲畜,每年依牲畜头数计租交纳,所生幼畜概归畜主,要计数交租,牲畜死亡,经验证后可免交租。若被偷、被抢或狼吃,
即葡萄。多年生藤本植物。原产于西域。汉张骞出使西域后,始移栽于中国内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