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延泰
清朝大臣。蒙古正蓝旗人。萨尔都克氏。雍正元年(1723)正月,由理藩院笔帖式授主事,后历任员外郎、郎中、额外侍郎、署太仆寺卿、内阁学士、参赞大臣。十年(1732),授理藩院侍郎、镶红旗蒙古都统。十一年,同喀尔喀札萨克图汗等议驻兵备边。十二年,署工部侍郎,兼上驷院事。乾隆二年(1737),升理藩院尚书、镶蓝旗蒙古都统,命军机处行走。十六年(1751),任方略馆副总裁。二十一年(1756),受命赴北路军查办军务。二十五年(1760),以过革理藩院尚书职。旋授理藩院侍郎。
清朝大臣。蒙古正蓝旗人。萨尔都克氏。雍正元年(1723)正月,由理藩院笔帖式授主事,后历任员外郎、郎中、额外侍郎、署太仆寺卿、内阁学士、参赞大臣。十年(1732),授理藩院侍郎、镶红旗蒙古都统。十一年,同喀尔喀札萨克图汗等议驻兵备边。十二年,署工部侍郎,兼上驷院事。乾隆二年(1737),升理藩院尚书、镶蓝旗蒙古都统,命军机处行走。十六年(1751),任方略馆副总裁。二十一年(1756),受命赴北路军查办军务。二十五年(1760),以过革理藩院尚书职。旋授理藩院侍郎。
契丹民族祭祀习尚。据《新五代史·契丹传》:“契丹好鬼而贵日,每月朔旦,东向而拜日,其大会聚、视国事,皆以东向为尊,四楼门屋皆东向。”《辽史》云:“国俗,凡祭皆东向,故曰祭东。”(卷116)
土家族婚俗。亦称扁担亲、骨种等,即姑舅表亲。姑家之女先得由舅父家迎娶,舅父家不娶,方可嫁于外人。此俗源于原始的两合族外婚制,为血缘婚、亚血缘婚制残余。此类婚俗在苗、布依、侗、水等民族中也有遗存。仅名称
?—1654清朝大臣、史学家。回族。山东掖县人。兵部侍郎张忻之子。明崇祯十六年(1643)进士,选庶吉士。李自成农民军入京师(今北京),与父降。清顺治二年(1645),为山东巡抚方大猷荐举,召至京师为
一种大型的半地穴式住所。赫哲语音译,意为大型地窨子。亦作“希日免科”。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小型的称“胡如布”,筑法见“胡如布”(1580页)。
书名。布依族地区地方志。4卷。民国时期胡翯(号羽高,贵州三都人,汉族)等纂。成书于1947年。是志在(光绪)《镇宁州志》基础上,增补民国以来的采访材料而纂成。共16篇。卷一为志首、地理、前事;卷二为经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即今新疆吐鲁番东卡拉和加。其南旁即著名的高昌故城。
宋时壮族地区重镇。治所在今广西田东县平马镇。隶邕州,领右江黄峒地州、县、峒62所。上通自杞、罗殿、大理诸古国,下连邕州、广州,为宋朝西南边疆政治、经济、军事要地。设有提举峒丁、寨官、寨丁以控右江流域土
官署名。渤海王国仿隋唐制置。据其地位、职能,显系得名于唐之政事堂(宰相办公处)。为辅佐国王统治的三省之一,是三省中的中枢。比唐之尚书省。掌执行王国的一切政令,为王国最高行政庶务机构。设大内相1人,比唐
邓至羌国首领。邓至羌为魏晋十六国时部落,居甘肃文县及其以西,汶山以北,宕昌以南地区。其酋帅南北朝时称王。北魏孝文帝太和五年(481),其王像舒治遣使向北魏朝贡,文帝拜像舒治为龙骧将军、邓至王。传十一世
见“斡耳朵八里”(24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