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隆
西藏珞巴族对来自异氏族定居户的称谓。亦作纽磅、纽巴,珞巴语音译,意为“无地人”、“他氏族人”。须得到住地氏族或村寨首领同意后方能定居。经济生活以打工、开垦村公有林荒地、经营绝嗣和外迁户的土地,或借蓄奴主、无劳动力户的部分地耕种。借地经营需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税,高者为当年收成量的一半。每年需向首领送一定数量的酒和肉,以谢村人。自身等级不变,无依附和被依附关系。有同当地氏族成员一样的义务,但权利甚微。
西藏珞巴族对来自异氏族定居户的称谓。亦作纽磅、纽巴,珞巴语音译,意为“无地人”、“他氏族人”。须得到住地氏族或村寨首领同意后方能定居。经济生活以打工、开垦村公有林荒地、经营绝嗣和外迁户的土地,或借蓄奴主、无劳动力户的部分地耕种。借地经营需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税,高者为当年收成量的一半。每年需向首领送一定数量的酒和肉,以谢村人。自身等级不变,无依附和被依附关系。有同当地氏族成员一样的义务,但权利甚微。
西夏桓宗李纯祐墓号。地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以西约40公里的贺兰山东麓西夏皇陵内。
?—前105匈奴楼剸王。一作“伊即靬”。后归附汉朝。武帝元狩四年(前119),因从骠骑将军霍去病北征匈奴左贤王,获大捷,封众利侯,赐食邑1800户(一作1100户)。元封六年(前105)卒,子当时、孙
①清末宋景诗(1842—?,山东堂邑人)所领导的农民武装。 ②清末刘永福(1837—1917)领导的壮汉农民武装。永福,字渊亭,本名业,广西上思人,初为壮族农民军首领延陵王吴陵云、吴亚忠部将。清同治七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五十年(1785)置。策伯克多尔济子一等台吉恭格车棱裔。驻牧霍博克萨里(今新疆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设4佐领(一作6佐领)。隶乌讷恩素珠克图北路盟,归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兼辖。
云南地方史书。清冯苏(1627—1692,字再来,号蒿庵,浙江临海人)撰。上下卷。为作者任永昌(治今云南保山)推官时所作,成于康熙四年(1665)。有康熙间刻本,其后翻者有《台州丛书》、《昭代丛书》、
书名。2卷,宋孙巽撰。已佚。本书记西夏“兵屯会要,土地肥硗,井泉涌涸。谷粟窖藏,酋豪姓氏,名位司存,与夫城池之完阙,风俗之所尚”。《宋史·夏国传》所载之追尊皇帝谥号、庙号、陵名亦采自本书。晁公武《郡斋
书名。北宋苏轼诗文集。绍圣四年(1907),苏轼因反对王安石实施新法,被贬海南岛儋州,在此谪居3年,将其所写诗文辑录成集,故名。原书已佚,今存版本为清光绪五年(1879)儋州学政刘风辉据康熙四十二年(
官名。满语音译。“哈思户”意为“左方”,“额尔机”意为“边、侧”,“哈分布勒”意为“使通达”,“哈番”意为“官员”。清代通政使司机构中所设的左通政使。满缺,设一员。下设“左参议(官)”,满语“哈思户额
旧时西藏地方主要法典之一。十四世纪中叶西藏地方帕竹政权首领绛曲坚赞参照松赞干布以来吐蕃历代法典纂集而成,内容包括:英雄猛虎法;狐皮惩怯法;职官制度法;判别真伪法;逮捕传讯法;用刑取供法;罚款法;征税法
经书名。一作敢浦凹。原藏于云南盈江新城户回松山德昂族村中佛寺里。系用宽2寸、长2尺左右的1块黄金、1块铜、1块象牙、1块厚纸板与3块优质木板组成。象牙、木板约1分厚,金、铜较薄,一面镌有缅文,一面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