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丁
见“乌拉齐”(334页)。
见“乌拉齐”(334页)。
藏语音译,意为“管家”。旧时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地方基层组织头人的称谓。一般每部落有1僧或2僧1俗担任,分掌头人与寺庙的财产。多由大头人和寺庙上层的亲属充任,具有经济实力,忠于头人、寺庙者,经大头人或更本
?—1903清末将领。字振邦。满洲正蓝旗人。莫得里氏。吉林驻防。以骁骑校从副都统福珠里出师伊犁,以战功迁协领。玛纳斯既复,署伊犁锡伯营领队大臣,驻车排子屯田。因前功晋副都统,赐“志勇巴图鲁”号。光绪十
“潭马”,契丹语。是作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瓦里(由※籍没奴隶组成)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皆设有瓦里。大潭马为孝文皇太弟※耶律隆庆※敦睦宫下之一瓦里。是宫下另有一瓦里
高句骊国官号。其名仅见于《新唐书》,为高句骊国十二级“大官”中的第十级。位于※“小使者”之下,“先人”之上(《北史》、《周书》所列之十二级大官中不见此称)。与诸官分掌内外诸事。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四年(1406)闰七月,忽剌温三角等处女真首领吉里吉纳、者哥难等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与撒刺儿等4卫同时设立,治前苏联滨海边区乌苏里克城西南。
①见“耶律谷欲”(1313页)。 ②见“萧韩家奴”(2002页)。
藏语音译,意“有生有死”,西藏牧区牲畜租赁形式之一。其中以牦牛租赁者,又称“协”。与“结美其美”对称。其特点是“租赁关系不限于封建领主与牧奴之间,大都为出租、承租双方自愿,均以实有牲畜为基数,遇灾害死
参见“阐”(2105页)。
明代傣族土司名。元至元二十六年(1289),立木邦军民总管府。明洪武十五年(1382),复立为府。永乐二年(1404),始改为木邦军民宣慰使司,以知府罕得法为宣慰使。治所在今缅甸腊戍东北新维。永乐(1
土族史称与他称。参见“土族”(6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