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文法
五代、北宋时西北吐蕃、党项等少数民族结盟的一种形式。将举事,先定约束,施设号令统领其众,谓之“立文法。”
五代、北宋时西北吐蕃、党项等少数民族结盟的一种形式。将举事,先定约束,施设号令统领其众,谓之“立文法。”
明清时壮族婚俗。流行于广西左右江一带壮族土司中。土官娶妻,以五色缨络盛土司官印为聘。过门时,新娘悬印于项下。婚后,此印即归其妻掌管,故名。土官为其妻筑高楼以居之,称“印楼”。民间纳赋税满千钱者,需另给
即“乞伏乾归”(125页)。
?—1162金宗室、大臣。女真族。完颜氏。太祖阿骨打孙,卫王宗强子。以宗室子,累官唐括部族节度使,降忻州刺史。正隆六年(1161),海陵王遣使欲杀之。闻世宗完颜雍即位于东京(今辽宁辽阳),弃州与兄归化
宋代云南大理(后理)国国王段正兴年号。1149—1155,凡7年。
见“梁后”(2125页)。
清代新疆喀什噶尔伯克。维吾尔族。道光六年(1826),张格尔率军窜犯喀什噶尔(今喀什)时,率众从叛。奉张格尔命,带兵自叶尔羌(今莎车)至柯尔坪抗御清军,被击败。张格尔覆亡后,窜逃浩罕。十年(1830)
古城名。又名喀什噶尔汉城。位于喀什噶尔(今新疆喀什)回城西北2里许,临喀什噶尔河。乾隆二十七年(1762),喀什噶尔参赞大臣永贵奏建。城周2里5分,高1.4丈。设四门:东承恩、西抚羌、南彰化、北辟远。
碑铭。清乾隆五十九年(1794)参赞海兰察等捐资5千两,于西藏拉萨磨盘山之南建庙,作为摄政济咙呼图克图住锡之所,翌年落成,乾隆帝赐名“永安寺”,颁满、汉、蒙、藏四体匾额。钦差驻藏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和宁
书名。满汉对照词书。宜兴(满族)编著。8卷,乾隆五十一年(1786)成书,有嘉庆七年(1802)刻本。体例与《清文汇书》同,收词7900余条,可谓《汇书》之续编。对学习、研究满文具有价值。
清外蒙古诸旗之一。牧地当德勒格尔河西岸、桑锦达赉之东。东至德勒格尔木伦接本部中左翼末旗界,南与西至察汉希尔噶素、哈喇布匀噶素接本部中左翼末旗界,北至库克察布接本部中左翼左旗界。有佐领2。会盟于札克必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