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茂
东汉末武都地区氐王。居河池(治今甘肃徽县西银杏镇),拥氐众万余人。持险自雄,拒附曹操。建安二十年(215),河池为曹操军所破,被杀。
东汉末武都地区氐王。居河池(治今甘肃徽县西银杏镇),拥氐众万余人。持险自雄,拒附曹操。建安二十年(215),河池为曹操军所破,被杀。
“摩凌阿鄂伦春”(2527页)。
即“乃颜城”(38页)。
清代准噶尔职官制度。有兀鲁思和鄂拓克两级。汗或大台吉(珲台吉)为准噶尔最高统治者,管辖准噶尔全境。下分四卫拉特,各有首领雄据,以其首领为大台吉。四卫拉特以绰罗斯为宗主,其大台吉称汗王、余小台吉俱为汗宗
?—905唐末大臣。字又损。河南洛阳人。先世匈奴独孤氏。云州刺史独孤密孙,吏部侍郎独孤云子。初为礼部尚书。昭宗天复三年(903),为兵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天祐元年(904),判右三军事。次年三月
东汉时南匈奴王。任右贤王。献帝兴平二年(195),率部众侍卫献帝自长安东归,拒击李傕、郭汜。建安二十一年(216),随呼厨泉单于入觐,及呼厨泉为曹操留于邺(今河北临漳县邺镇),奉曹操命返归平阳监单于庭
即“太鲁水”(273页)。
西域古河名。见《元史·耶律希亮传》。清《西域图志》作玛纳斯郭勒,《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作玛纳斯河,《水道提纲》作马那思河。准噶尔语音译,“玛纳”意为“巡逻”,“斯”意为“人”。以“滨河有巡逻者”得名。
怒语音译,即竹锄。旧时云南省怒江地区的怒族等少数民族曾普遍使用过的一种原始生产工具。利用当地生长的一种坚硬的龙竹自然分桠部分用砍刀削制而成,竹的主干部作柄,长约1米,分桠留15—20厘米,削尖作锄身,
藏族古族部名。《元史》载:“帝师八思巴者,土番萨斯迦人,族款氏也,相传自其祖朵栗赤,以其法佐国主霸西海者十余世。”《大元帝师癹思八行状》载:“初,土波有国师禅怛啰乞答,具大威神,累叶相传,其国王世师尊
官名。为宣慰使属员。元代置,秩正九品。参见“宣慰使”(174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