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擅入四川藏地章程
清朝禁止官兵等私入藏族地区的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四川总督策楞、提督岳钟琪以四川三面环藏区,每有胥役、兵目、通事擅入其地滋事,奉旨议具以下规定颁行。各土司承袭查取宗图册结,催纳“夷”赋,须由各该管衙门按路定限,其兵役事呈报总督、提督候批,禁迟违需索及多人前往;土司有争控事件必须差遣者,亦应详候总督、提督等遴委专人酌办,不得径行批差,如仍有滋扰情事,兵丁重究,官即指参。
清朝禁止官兵等私入藏族地区的规定。乾隆十五年(1750),四川总督策楞、提督岳钟琪以四川三面环藏区,每有胥役、兵目、通事擅入其地滋事,奉旨议具以下规定颁行。各土司承袭查取宗图册结,催纳“夷”赋,须由各该管衙门按路定限,其兵役事呈报总督、提督候批,禁迟违需索及多人前往;土司有争控事件必须差遣者,亦应详候总督、提督等遴委专人酌办,不得径行批差,如仍有滋扰情事,兵丁重究,官即指参。
明代云南芒市傣族首领。芒市旧日怒谋,又曰大枯赕、小枯赕,即唐史所谓茫施蛮,洪武十五年(1382)置茫施府(治所即今云南潞西县驻地芒市)。原为芒市陶孟(傣族地方大头目)。曾追随麓川宣慰使思任法侵扰各地。
侗族地区独特的建筑物。又名“古楼”、“楼”、“百”。因楼内置鼓得名。明代已出现,今存者多分布于黎平、榕江、三江、通道、龙胜等县,均系清代所建。多位于寨子中央,为群众聚众议事、交流集会和夏夜纳凉之所。高
清官署名。隶属理藩院。设于东安门外御河桥侧。为供内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居住之所。内设稽察内馆监督1人,由六部保送司官由理藩院引见充补,一年一换,另额设大吏4人、小吏8人,每年十月初至次年二月三十日,专门
清代拉卜楞寺高僧。藏族。出生于甘加地方卡加部落,后迁完更地方。16岁入拉卜楞寺闻思院学习各大论。由贡塘·嘉贝样授近圆戒,由舅父卡加·索果申请,获得祈愿法会然降巴和多仁巴学位。曾任本扎仓的却程巴(法纪师
元朝纸币之一种。简称至元宝钞、至元钞。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因中统钞行之年久,物重钞轻,钞值跌落,改行至元钞。面值分5文、10文、20文、30文、50文、100文、200文、300文、500百
见“和硕特前头旗”(1451页)。
见“萧朴古只沙里”(2004页)。
纳西族葬俗改良先行者。字乐天。云南丽江束河人。生于康熙年间(1662—1722),幼赴鹤庆府读书。知诗书,明大义,有才干。雍正元年(1723),与白沙阿知立倡议丽江改设流官知府。乾隆元年(1736),
见“拓跋焘”(1358页)。
见“张堡城”(11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