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壮族农民起义之一。景泰年间(1450—1456),古田(今属广西永福地)壮族农民,因饥荒向地主借谷济荒,同地主武装发生冲突。地主贿赂官府,以“僮佃”“造反”罪名逮捕其领袖韦朝威。农民以武力救出韦朝
宋代西南溪峒少数民族之一。与苗族支系之一的自称相同。疑为苗族的一种别称。分布在辰、沅、靖州(今湖南西部与贵州东南部)。其名称仅见于南宋诗人陆游所著《老学庵笔记》。其民焚山而耕,种植粟豆。其地今为苗族聚
藏语音译。藏族地区的重量单位,约合2厘。也有以6粒青稞为1色瓦,20色瓦为1两者。还有以此为计算单位,向利用其草场放牧牲畜的农牧奴征派、征收徭役、财物者,每一色瓦约为0.5※普。
见“简献皇后”(2368页)。
即“召得格”(648页)。
民国年间新疆白俄归化军首领。俄罗斯族。俄国十月革命后逃来新疆。1931年被金树仁任命为新招募的归化军团长。曾随张培元、盛世才抗击马仲英侵扰,任第四路军指挥,后因不满金树仁的待遇,于1933年4月12日
英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光绪三十三年八月三日(1907年9月10日),清政府特派钦差全权大臣张荫棠同噶伦擦绒·汪曲结布赴印度加尔各答,与英国全权大臣戴诺谈判,于三十四年三月二十日(1908年4
?—约526北魏宗室。字昙宝。鲜卑元氏(拓跋氏)。文成帝※拓跋濬孙,齐郡王元简子,河间王元若嗣子。幼敏慧,受孝文帝之爱。太和二十一年(497),继河间王爵。宣武帝时,拜定州刺史。娶帝舅高偃女、高皇后妹
见“日喀则”(292页)。
见“萧塔不烟”(200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