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斯水
即“掩㴲水”(2037页)。
即“掩㴲水”(2037页)。
蒙古部名。清代青海土尔扈特人专称。首领为贝果鄂尔勒克第三子保兰阿噶勒琥、第四子莽海之裔。清崇德二年(1637)后移住。初隶青海和硕特部,与之错居。后以罗卜藏丹津反清,自为一部,别编旗分佐领。建4札萨克
见“苻生”(1340页)。
见“壮戏”(887页)。
彝语音译。汉译《妈妈的女儿》。四川凉山彝族民歌。原系口头传诵,解放前不久才形成比较系统的彝文长诗。通过一个少女成长经历,在被迫出嫁前夕,以满腔忿怒控诉奴隶制度中妇女地位低下和买卖婚姻的罪恶。描写细腻,
见“琫”(2146页)。
西夏塔寺遗址。见“拜寺口塔”(1664页)。
即步行畋猎,亦称“打步行围”。清代为训练八旗官兵步行耐久而采用的一种狩猎方式。常例即于京郊空旷、山地行之。康熙二十一年(1682)定,春三月、秋九月、冬十二月,每季各畋猎3次。每次,八旗满洲、蒙古每佐
?—1868清朝大臣。蒙古正黄旗人。托克托莫特氏。内务府大臣明训弟。嘉庆二十四年(1819)进士。以主事用,分兵部。道光五年(1825),补官,十三年(1833),充武会试提调。十四年,升员外郎。十六
见“伊循城”(806页)。
汉武陵郡境内五条溪流总称,由今湖南沅江支流组成。五溪所指,各家不一。据《水经·沅水》载:“五溪谓雄溪、溪、力溪、无溪、酉溪”;《汉纪》引《水经》则记为:雄、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