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见“喀申和卓”(2206页)。
傈僳语音译,意为“山神”或“山鬼”。旧时傈僳族原始宗教观念之一。系与傈僳族的基本经济活动农业生产有关的自然神。被认为是自然和村社经济活动的主宰者,山、石、土地、树木、水等均属其所有,故在每年开始从事农
?—1725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字凫山。康熙进士,授国子监祭酒,历官内阁学士。五十年(1711),授福建巡抚。五十四年(1715),擢福建、浙江总督。任内出巡沿海各地,筹划台湾鹿儿门、澎湖、厦门等
?—1656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贝勒※穆尔哈齐第五子。后金天聪八年(1634)十二月,擢骑都尉,封一等奉国将军。清崇德二年(1637)四月,预议政。六年(1641),随皇太极围明松山(今辽宁省
1400—?明代蒙古贵族。又译阿赛等。孛儿只斤氏。※额勒伯克汗弟※哈尔古楚克鸿台吉的遗腹子,※鄂勒哲依图鸿郭斡妣吉所生。建文元年(1399),因受佞臣浩海达裕之挑唆,生父被额勒伯克汗杀害,怀有身孕的母
古水名。即今绥芬河。金称苏滨水,明曰恤品河。皆同音异译。绥芬河有南北二源,南源称大绥芬河,出吉林省东北部盘岭;北源名小绥芬河,出黑龙江省东南部太平岭,二源合流后称绥芬河。又东流至黑龙江省宁安县三岔口北
见“燕云十六州”(2546页)。
西藏东南部察隅地区僜人旧俗之一。取猎获的野羊、野猪、狗熊等兽头骨和宰杀的牛头骨悬挂在长屋过道的板壁上。有角的留双角和前额骨,无角的完整保留。一些头骨还被涂染红色。以悬挂头骨多为荣,意在显示主人的英武和
1231—1281元朝将领。巩昌盐川镇(今甘肃漳县)人。蒙古汪古部人。巩昌府便宜都总帅※汪世显第四子。初从兄德臣出征,为裨将,以功晋便宜都总帅府参议。宪宗三年(1253),为元帅,率部屯田白水。八年,
清代驻京以及蒙古佛教僧职名。担任教习经学等事宜。一般为※教习苏拉喇嘛的副职。理藩院规定每人每月饷银2两、米7斗5升、坐马1匹、饲料黑豆6斗、谷草30束、羊草30束。清末将马草等改折成马乾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