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苗
明清时期对居住苗疆偏僻地区社会发展较后进的苗民的泛称。生苗系与熟苗相对而言。凡居地远离府县,不输租服役,不著户籍,自相统领,不通汉语,常居人迹罕至地势险峻之区域者,皆被称为生苗。主要分布在腊尔山、雷公山等湘西及黔东南山区。
明清时期对居住苗疆偏僻地区社会发展较后进的苗民的泛称。生苗系与熟苗相对而言。凡居地远离府县,不输租服役,不著户籍,自相统领,不通汉语,常居人迹罕至地势险峻之区域者,皆被称为生苗。主要分布在腊尔山、雷公山等湘西及黔东南山区。
明万历年间布依族苗族起义首领之一。参见“阿伦”(1192页)。
西夏文类书。西夏刻字司刊印于乾祐十三年(1182)。页面22.7×16厘米,共5卷15章,142类,首尾俱缺,存72面。有诗体序言和目次。正文每面7行,被注释字为大字,释文在大字之下,系双行小字。内容
①即“丘除车林鞮单于”(593页)。 ②即“耶律苏”(1301页)。
渤海王国置。为南京南海府所辖3州之一,领椒山、貂岭、澌泉、尖山、岩渊5县,州治故址今有人说为今朝鲜孟山东山城里。辽灭渤海后州废,其民被迁至今辽宁海城县附近,并5县为一,曰岩渊,置耀州(治所在今辽宁营口
即“伍员”(795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乾隆二十年(1755),辉特台吉达玛璘从叔父罗卜藏率众归清,封札萨克一等台吉,建旗。初随杜尔伯特部驻牧扎克拜达里克(喀尔喀赛音诺颜部内)。继迁额克阿喇勒、额尔齐斯。后定牧于科布多北
壮族婚俗。为女方家庭教育新娘的活动。流行于广西凌云、田林、百色等地。婚礼前夕,新娘梳妆打扮后,端坐正堂,由家中女长辈及年轻姑娘陪坐。新娘先接受父母端给的一碗饭,饭里藏着金银首饰,由新娘吃饭时自取。再由
金代地方行政建置。天德五年(1153)改汴京路置。治所在南京(今河南开封),辖有开封、归德、河南3府,邓、许、毫3个节度使州和陕、毫(贞祐三年升为节度使州)、陈、蔡、郑、颍、宿、泗8个防御州及睢、单、
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的语支之一。这一术语是原苏联学者H·A·巴斯卡科夫1952年在《关于突厥语言的分类问题》(载《苏联科学院通报·文学和语言部分》,1952第11卷)一文中提出来的,1962年在《突厥语
即“榜什”(242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