瓯昆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瓯昆为※五院部下之一石烈。居北方※乌古地, 《辽史·食货志》: “太宗会同(938—947)初,……以乌古之地水草丰美,命瓯昆石烈居之,益以海勒水之善地为农田。”
契丹语,为一地方单位※石烈(相当于“县”,或“乡”)的名称。契丹开国初,创※宫卫制(斡鲁朵),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诸宫卫与其它部族下置石烈。瓯昆为※五院部下之一石烈。居北方※乌古地, 《辽史·食货志》: “太宗会同(938—947)初,……以乌古之地水草丰美,命瓯昆石烈居之,益以海勒水之善地为农田。”
?—1461明朝天顺年间苗民起义首领。又作李添保。湖南芷江麻城人。苗族。初因逃赋税,以卖药为名,自湖广入贵州苗境。景泰年间(1450—1456),曾参加※蒙能率领的苗民起义。天顺四年(1460),自称
即“都龙光”(1815页)。
镇名。位于今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境内。宋以前称“诺木斗”,意为“森林地区”。宋改称“牧马营”。明嘉靖十四年(1535),修建威远堡,筑城垣。清康熙十三年(1674),曾设都司。民国十九年(1930)设县
清代旗务上的例行公事。旗制规定,八旗人丁每隔3年编审1次。届期,八旗都统、盛京将军、各驻防将军、都统、副都统,饬所属各佐领简稽新旧壮丁。凡及龄(各时期不一,分别为15、18、16岁)、或身高5尺以上、
民主改革前西藏大农奴主索康、赤江、夏格巴等合股兼营的买办商号名,设于印度噶伦堡和拉萨。专营从印度进口茶叶、呢绒、布疋、绸缎、珊瑚珠宝,从西藏出口羊毛、皮张和珍贵药材等。享有免交进出口税等特权。
见“夏河”(1848页)。
渤海王国置。为铁利府所辖六州之一。辽东京道有归州,谓以渤海降户置,疑辽移其民于今辽宁盖县西南侨置。
见“耶律隆绪”(1320页)。
1195—1257宋代云南西双版纳第四世※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匋伻之子。南宋端平元年(傣历五九六年,1234),父卒,继位,为景龙金殿国国主。颇能干。与外甥莽莱所建兰那王国(即八百
?—797吐蕃赞普。汉籍作娑悉笼腊赞。※赤德祖赞与※金城公主之子,生于桑耶查玛。唐天宝十四年(755)嗣位。先后以拔寨囊、桂赤桑雅拉、綝杰斯路丁(达扎路恭)及綝屯热贝琼等为大相。乘中原安禄山之乱,屡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