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吉剌
见“弘吉喇特”(645页)。
见“弘吉喇特”(645页)。
北魏大将。又译鹅清。代郡(治今河北蔚县西南)人。一说本为鲜卑拓跋氏,明元帝※拓跋嗣之弟,因事被黜,以名为氏。少有将略,累著战功,迁振威将军。以追获宋将刘丰功,拜给事黄门侍郎。泰常八年(423),任中领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
考古出土具有代表性的契丹器物。陶质。生活用品。瓶口作花口式杯形,长颈呈竹节状,上塑出凤首,故名。器物高大,一般为广圆肩,圈足。有的上饰花纹。用于盛水或奶,是契丹游牧生活的反映。
即“木板令”(256页)。
1893—1966原国民党桂系将领。字健生。广西桂林人。回族。十四岁投身军界,先后就读于广西初级陆军学校、武昌第二陆军预备学校、保定军官学校。毕业后,任桂军第一师三团见习军官,后升上尉连长。1921—
?—约279三国西晋时南匈奴贵族首左贤王。入居并州诸郡后,自谓其先祖为汉室外甥,因改姓刘氏。东汉献帝建安二十一年(216),呼厨泉入觐,被魏王曹操留于邺(今河北临漳县邺镇),分部众为左、右、前、后、中
明代云南大侯傣族首领。受明封为大侯长官司(治今云南云县)长官。永乐二年(1404),颁给印符、金牌。三年(1405),遣子刀奉董贡马及银器,明赐以钞币,六年(1408)复遣第不纳狂至明廷入贡,赐予如例
辽代契丹小字墨书题记。书于内蒙古科尔沁右翼中旗附近巴拉哈达山洞内。有多处,现可辨出70余字,中有意为“大康三年四月十三日”字样。
靺鞨(勿吉)著名7部之一,后为黑水靺鞨16部中的一部。亦称“大拂涅”。《隋书》称其“在伯咄东”,居今牡丹江下游以东密山一带(旧说在今黑龙江宁安县为中心的牡丹江流域;今有人说在今哈尔滨市南的拉林河地区,
突厥文碑铭。1891年雅德林采夫在今蒙古国和硕柴达木南80公里翁金河支流附近发现。今碑仍存原地。碑文刻在石碑两面和另一杀人石上,共20行。约建于唐开元二十一年(733,一说二十七年,739),是后突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