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长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从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及父招抚南疆。寻布拉呢敦、霍集占(即大小和卓木)引兵反清,受命为乌什伯克。二十三
明哈密忠顺王。一作拜牙郎。蒙古贵族。忠顺王※陕巴子。弘治十八年(1505)冬,父卒,自称速檀,寻袭封忠顺王。明廷给冠服、彩缎、盔甲、弓箭等,命都督奄克孛剌仍掌哈密卫印信,偕都督写亦虎仙辅助之。屡遣使至
清朝派驻西藏地方最高行政官员。全称“钦差驻藏办事大臣”或“钦命总理西藏事务大臣”亦称“西藏办事大臣”,藏语借用满语称“安办”意为“钦差”。康熙四十八年(1709),首派侍郎赫寿入藏协助拉藏汗办理西藏地
撒拉族旧称。简称撒拉回,又称撒拉尔回。因自称撒拉,信仰伊斯兰教,生活习俗与回族大体相同,故名。参见“撒拉族”(2493页)。
清代学者。字友松。四川开县人。据《清史稿·艺文志》载其所著有《西夏事略》16卷,未见刊行。
1596—1633清初将领。满洲正红旗人。董鄂氏。何和礼额驸第四子。初袭父三等总兵世职,办事明敏,兼通汉文。太祖努尔哈赤喜之,以代善贝勒女妻之,封和硕额驸。天聪元年(1627),任固山额真,随大贝勒阿
五代、北宋时西北吐蕃、党项等少数民族结盟的一种形式。将举事,先定约束,施设号令统领其众,谓之“立文法。”
高句骊国第十四世王相夫的谥号。亦称雉葛王。相夫于晋惠帝元康二年(292)继位,永康元年(300)因被废自缢,葬于烽山之原,国人因葬地加此谥号。
见“坐妹”(1103页)。
清代外札萨克旗之一。一称珠勒都斯土尔扈特卓里克图汗旗。乾隆三十六年(1771)置。土尔扈特汗渥巴锡裔。初驻牧斋尔(今新疆托里及裕民县一带)。三十八年(1773),徙驻珠勒都斯(今焉耆西北)。佐领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