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刑清吏司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书名。瑞典人斯文·赫定(Sven Hedin)著。1904年第一版。本书主要记述作者于19世纪末至20世纪初,从中国内地赴新疆,然后从叶儿羌(今新疆莎车)进入藏北高原的旅行情况。作者原欲抵拉萨,后被达
论著。有关贵州古国考辨。1篇。元马端临(约1254—1323,字贵与,今江西平乐人,汉族)撰。内容据史籍考证古夜郎国所在地望、社会、习俗等。认为古夜郎国的中心在今贵州,发展到隋唐时期被称为牂柯蛮、东谢
壮族古地名。又称频洞。北宋时属邕州左江道,地当今广西靖西县平洞(亦作“频洞”)圩,后改称岳圩。为北宋侬人(今壮族先民)首领※侬智高起义地点之一。
见“正军户”(480页)。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回民抗日救国组织。1940年7月20日成立于河北省宁津县魏家庵(一说在南皮县习公楼村),时称“冀鲁边区回民救国总会”。王连芳任主任,刘震寰、丁溪野、曹奎等任各部部长,刘树仁为秘书长。下
匈奴官名。分左右。位在骨都侯之下。为匈奴异姓大臣,多由名族呼延氏、兰氏、须卜氏、丘林氏等贵族子弟担任。呼延氏居左位,兰氏、须卜氏居右位,主断狱讼,裁决之案面报单于,无文簿记录。
隋唐时期靺鞨首领之一。又作度地稽。靺鞨人(一说为靺鞨粟末部人或白山部人)。为靺鞨一部的酋帅。隋炀帝(604—618年在位)初征高丽,频败其众,遂率部千余家归隋(一说在隋文帝开皇年间),被置于柳城(今辽
清内蒙古察哈尔地区的寺庙。蒙古语称“察罕乌林苏默”。该寺以印刷出版宗教书籍驰名蒙古,寺的主要收入均用于木版印刷事业。除主要印刷出版宗教性书籍外,还印刷了一些非宗教性书籍。寺内收藏了大量木刻印版。著名作
?—1216金官员。字文叔。东京路(治今辽宁辽阳市)斡底必剌猛安人。女真族。蒲察氏。大定二十二年(1182)进士,由高苑主簿,补尚书省令史,历监察御史、户部侍郎、顺义军节度使等。以儒家伦理处理兄弟争财
见“什和勒伯克”(31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