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刑清吏司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匈奴等使用的一种兵器。《汉书音义》:“镝,箭也,如今鸣箭也。”《史记》集解引韦昭语:“矢镝飞则鸣”。秦二世元年(前209),匈奴冒顿单于曾以其射杀其父头曼单于,自立。
见“丙兔”(493页)。
清和民国初期鄂伦春族以※“乌力楞”或※“安嘎(一作阿那格)”为单位出远猎时所设的炊事员。鄂伦春语音译,一作吐嘎钦、吐嘎辛、土阿钦。由众人推举或“塔坦达”(狩猎长或氏族长)指定,一般由年轻、视力不佳、狩
清内蒙古诸旗之一。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境内。牧地滨大小吉里河(今吉林河),东与北界乌珠穆沁旗,西界浩齐特右翼旗,南界克什克腾旗。元属上都路,明为成吉思汗后裔住地,至库登汗,始号所部曰浩齐特。再传
亦作按班章京,满语音译。清初八旗内的显贵大臣。分职、爵两名:①职官名。后金天聪八年(1634),由职名总兵官改称。清顺治四年(1647)又申明,昂邦章京、梅勒章京等职,皆管兵官衔,授此官者即照此衔称呼
?—1805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鄂罗木咱布。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第三子。乾隆二十一年(1756),布拉呢敦、霍集占叛乱,以父兄皆从军,留守办理吐鲁番事务。二十六年(1761),以善理所
见“耶律天德”(1307页)。
892—942五代后晋皇帝。936—942年在位。一说其先本西域石国胡人,一说为卫大夫石碏、汉丞相石奋之后。唐元和中,其四世祖石璟随沙陀军都督朱耶(朱邪)氏自甘州至灵州归唐,故又称沙陀人或云出于西夷。
见“图墨德达尔罕岱青”(1439页)。
见“答喇河卫”(22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