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智
北魏起义首领。又作王法智。秦州(治今甘肃天水市)人。族属休屠胡(又作屠各胡)。宣武帝正始三年(506)正月,聚众起事,拥兵两千,自号王公,后举秦州主簿羌人吕苟儿为主,改元建明,置百官,攻周邻郡县,与泾州(治今甘肃泾川县北)休屠胡陈瞻起义相呼应。六月,为魏安西将军、秦州刺史元丽所败,被执杀,6千余人遇害。七月,吕苟儿率众10万屯孤山,兵败,亦降。
北魏起义首领。又作王法智。秦州(治今甘肃天水市)人。族属休屠胡(又作屠各胡)。宣武帝正始三年(506)正月,聚众起事,拥兵两千,自号王公,后举秦州主簿羌人吕苟儿为主,改元建明,置百官,攻周邻郡县,与泾州(治今甘肃泾川县北)休屠胡陈瞻起义相呼应。六月,为魏安西将军、秦州刺史元丽所败,被执杀,6千余人遇害。七月,吕苟儿率众10万屯孤山,兵败,亦降。
①(1664—1693) 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台吉。又译堪都、憨都。绰罗斯氏。巴图尔珲台吉弟※楚琥尔乌巴什孙。康熙十五年(1676),因父被噶尔丹执杀,偕属额尔德尼和硕齐内逃。次年,率兵400潜入漠南蒙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12宫1府,12宫下均设抹里。拏葛只为应天皇太后※长宁宫下之一抹里。
即“高泰祥”(1916页)。
见“途思”(1900页)。
官名。宋代始置府通判,为知府行政助理。明设于各府,分掌粮运及农田水利等事务。又在少数民族地区任命当地首领为土府通判,为文职世袭土官,秩正六品。给予敕命、印信、冠带,因其故俗,使之抚辑土民,谨守疆土,修
清在粤北瑶族地区设的壮丁头目。又称“瑶目”。道光十二年(1832),钦差户部尚书禧恩征服八排瑶后,为了加强对当地瑶民的统治置。共设瑶目64名,由各排(村)壮丁中轮流选出充任,非世袭。主要职责是听命瑶长
清代门巴族首领。原西藏地东宗(相当内地县,今墨脱)第十一任(1911——1913)宗本(相当内地县官)。时逢清军进剿波密,遂支持清军,设计诱杀因兵败逃往地东宗的噶朗王及其随员。后被噶朗王复仇势力所杀。
1642—1715清代内蒙古最大活佛章嘉呼图克图一世(一作二世)。一译阿噶旺罗布桑却拉丹。加佛教传说的十三位先世,亦称第十四世。汉族。生于青海宗喀(今湟中县)依格地区达曲格村,与格鲁派祖师※宗喀巴同乡
契丹部族名。以※奚族民户所置,为辽太祖20部之一。隶南府,置节度使统领,部族军属东京都部署司。
始征田赋之地。指清代旗民垦荒成熟的地亩,按规定起征钱粮。“升科”亦名“起科”,分旗垦起科和民垦起科。康熙十五年(1676)定,各省报垦荒田荒地,应按水田六年、旱地十年为期予以升科。雍正(172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