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资伯克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玉孜伯克、羽滋伯克。维吾尔族语,意为百户长。职司征收百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作玉孜伯克、羽滋伯克。维吾尔族语,意为百户长。职司征收百户范围的粮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元代乘驿的凭证。过往使臣凭铺马劄子由驿站提供铺马及饮食。元初,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及行省、行台等官府均可自出子。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规定诸官府不得自出劄子。二
古城遗址。位于今新疆伊宁县阿热吾斯塘乡布拉克把什村北200米处。海拔690米,北倚天山科古尔琴山,南距伊犁河7公里。城呈方形,边长200米,夯土建筑,城垣残高1—2米,墙基宽约10米,城外有护壕环绕,
辽代契丹大字、汉字墓志。又作“耶律万辛墓志”。为一合,志盖正面刻汉字一行“北大王墓志”,背刻汉字21行,510字;志文刻契丹大字27行,783字。汉文叙墓主人家世,契丹字述其仕途,两者不对译。墓主人耶
古水名。一作施掩水、淹㴲水、淹滞水、淹水、奄利大水,《三国史记》作盖斯水。传说夫余始祖东明和高句骊始祖朱蒙出逃至此水,鱼鳖浮水面成桥,使其得渡。而朱蒙和东明逃往地一南一北,相隔千里以上,
见“呼伦厅”(1389页)。
藏语音译,一作莫占,原意“女奴”,实亦泛指旧时西藏寺院周围或农村借住领主或※差巴房屋的※堆穷户,故又译作“佃房户”。因须向房主服一定数量的徭役,服役者多为人身依附于房主的女性而得名。
?—1840清代四川大金川八角碉土司。藏族。道光二十年(1840),英国发动鸦片战争,于广州受挫后,改道北上窜扰浙江海岸。他同土守备喀克哩率2千藏军,被编入四川营参将王国英部下,随军攻宁波南路,率藏军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六位赞普。姓勃窣野。※美赤赞普与王妃达吉拉莫嘎莫之子。藏史称以其五世祖※聂赤赞普为首之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思赤赞普嗣。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乌拉卫。永乐四年(1406)八月,兀兰等处女真首领乞剌尼、纽邻等来朝,明廷以其居地置卫,与亦儿古里等4卫同时设立。治所约在呼兰(今黑龙江省呼兰县城)附近。
书名。军事史书。16卷。明高岱(字宗伯,湖北京山人,汉族)撰。是书所录皆朝廷军事用兵情事。其中第9卷《开设贵州》,第11卷《平两广蛮》,第13卷《剿清平苗》,第15卷《诛灭岑猛蛮寇》,第16卷《平湖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