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户
元诸色户计之一。又称打捕户、捕猎户。专为皇室及诸王捕猎禽兽,供祭礼、饮食,提供毛羽、皮张等。主要由析居户、放良人户、漏籍※孛兰奚、还俗僧道等充当。免交科差,免当杂泛差役,但须交纳税粮。因受皇室和诸王包庇,享有免役特权,民户往往投奔诸王名下为打捕户。
元诸色户计之一。又称打捕户、捕猎户。专为皇室及诸王捕猎禽兽,供祭礼、饮食,提供毛羽、皮张等。主要由析居户、放良人户、漏籍※孛兰奚、还俗僧道等充当。免交科差,免当杂泛差役,但须交纳税粮。因受皇室和诸王包庇,享有免役特权,民户往往投奔诸王名下为打捕户。
1591—1626明末蒙古右翼鄂尔多斯部济农。亦译作色棱额尔德尼鸿台吉。孛儿只斤氏。※博硕克图济农长子。天启六年(1626),嗣济农位,在位6月去世。翌年由其弟林沁额叶齐岱青继任济农。
?—616北周、隋朝大臣。字伯通。代郡武川(今内蒙古武川西南)人。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大宗伯※宇文盛之子。周武帝时,以父军功,拜开府。性谨密,为大冢宰宇文护所器重。建德(572—578)年
高句骊国官号。①始见于《后汉书》、《三国志》,为高句骊王家官名,序列第七等级(《北史》、《周书》等言高句骊“大官”凡十二等,中无其名,只载有太大使者、大使者、小使者)。位在※“优台”(或优台丞)之下、
唐代回鹘用以换取唐朝茶、绢等物而烙有印记的马。据《旧唐书·回纥传》载,自乾元(758—760)以后,回鹘常每岁至内地售马一次,以换缯帛,其马俱有印记。所售马额,动辄数万匹。每马1匹,一般可换丝织品40
即“伊希丹毕坚赞” (812页)。
1450—1496明朝将领。字廷芳,别号益庵,又号东山居士。安徽凤阳府定远县(今安徽定远县)人。明开国勋臣沐英曾孙,沐斌之子。幼承家学,好读诗书。成化元年(1465)嗣黔国公爵,始镇云南。30余年兴学
见“中央台站”(295页)。
?—1111辽道宗朝大臣。名又记作挞不也。契丹族。皇族仲父房之后。善击鞠,获道宗宠。咸雍初年,补祗候郎君。党附权臣南院枢密使耶律乙辛,成心腹,内外皆畏之。大康三年(1077),乙辛诬太子耶律濬谋废立,
①地名。古为吐谷浑地,在今甘肃迭部县一带。西晋永嘉(307—313)末,鲜卑慕容氏吐谷浑率部自辽东西徙于枹罕及甘松,其子孙世据此地。十六国时,前凉置甘松护军,西秦置甘松郡,故治在今甘肃宕昌县西南。北魏
元代海南岛最高行政机构。至元十五年(1278)置,治所在琼山(今海口市)。隶湖广行中书省。二十八年(1291),改为琼州路军民安抚司。天历二年(1329),改乾宁军民安抚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