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上王
高句骊国第十四世王相夫的谥号。亦称雉葛王。相夫于晋惠帝元康二年(292)继位,永康元年(300)因被废自缢,葬于烽山之原,国人因葬地加此谥号。
高句骊国第十四世王相夫的谥号。亦称雉葛王。相夫于晋惠帝元康二年(292)继位,永康元年(300)因被废自缢,葬于烽山之原,国人因葬地加此谥号。
古族名。又作北褥九特。位于拂菻以东,与恩屈、阿兰、伏愠昏诸部错居,总谓为铁勒。语言属突厥语族。其民“居无恒所,随水草流移”。性骠悍,善骑射。国多牛少马。公元5至7世纪隶属于西突厥。10世纪初,活动于里
唐代在西域设置的羁縻机构。贞观二十二年(648),以于阗王伏阇信入朝,于其地置5州。高宗上元二年(675),改设府,析其地为10州,以其王为都督、刺史,职位世袭。仪凤(676—679)年间,为吐蕃占领
见“刘禹锡集”(867页)。
明代在乌蒙彝族地区的建制。该地为窦地甸。唐时乌蛮笃慕(仲牟由)之裔阿统始迁于此地,至其十一世孙名乌蒙者始强,因号乌蒙部。宋时封酋长阿杓为乌蒙王。元初归附后置乌蒙路,隶云南行省。元末酋长阿普任总管。明洪
元末明初四川越嶲土官。彝族。元末为邛部州(治今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东北)招讨使。明洪武(1368—1398)中,归附。改为邛部军民州,任土知州。系后来邛部宣抚司之先世,用“岭”作姓的第一人。
?—1224金朝酷吏。女真族。蒲察氏。以吏起身,久为宣宗完颜珣所信用,声势显赫。为人残刻,人人皆知其蠹国害民而不敢言。兴定(1217—1222)中,乘驸马仆散阿海之狱,大肆株连,使朝臣人人自危。正大元
见“十五善射处”(10页)。
书名。南宋李焘(1115—1184)撰。520卷。孝宗隆兴元年(1163)至淳熙四年(1177)陆续呈进。焘,丹棱(今四川洪雅)人,字仁甫,任地方官及兵部员外郎等多年。博览群书,熟悉当代典故。取北宋9
傈僳语音译,亦称“玛甲伯”,意为“为死者指路”。旧时云南怒江等傈僳族祭奠死者的仪式之一。当有人去世时,丧家用猎枪向天空鸣放三枪以报丧,同村寨的人听到枪声便自觉前去帮办丧事。先替死者洗澡、梳头和换新衣服
?—前53西汉乌孙昆莫(王)。※军须靡与匈奴夫人所生子。约太始四年(前93),父死,年幼,让位于大禄子翁归靡。宣帝神爵二年(前60,一说元康二年,前64),翁归靡死,受部落贵人拥戴复位,号狂王。依俗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