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州
渤海王国置。《辽史·地理志》作沈州。为定理府所辖2州之一。领沈水、安定、保山、能利4县。州治故址无考。辽灭渤海后废,其民被迁居辽沈州(州治在今辽宁沈阳市老城区)。
渤海王国置。《辽史·地理志》作沈州。为定理府所辖2州之一。领沈水、安定、保山、能利4县。州治故址无考。辽灭渤海后废,其民被迁居辽沈州(州治在今辽宁沈阳市老城区)。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终辽之世,共置十二宫一府,十二宫下均设抹里。乙僧为辽兴宗※延庆宫下之一抹里。
参见“纳龙达”(1268页)。
解放前侗族社会的一种经济剥削形式。流行于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主要存在于有租佃关系的地主和农民之间。有田出租的富户,同时把牛租给佃户饲养和使用。在租牛期间,如母牛产子,则按“主三佃一”分成,不另收牛租。
见“脱罗”(2079页)。
1857—1920清末学者。满族。姓瓜尔佳氏。汉名唐晏,字在廷(亭),自号涉江道人。光绪二十六年(1900)后,曾任江苏江都知县。宣统二年(1910),执教于京师大学堂,旋为江宁将军铁良幕府、江宁八旗
参见“阐”(2105页)。
元初将领。契丹族。河中府船桥水手军总管※石抹按只子。至元十年(1273),父卒,代领军,从攻嘉定(今四川乐山)。十二年,克城,追斩宋将鲜于都统于大佛滩。继从攻紫云、沪、叙等城,屡建功。十五年,取重庆(
明朝官员。字天翼。白族。云南大理府(今大理市)喜洲上洪坪人。弘治十五年(1502)中进士,授大理寺评事。为官清正,执法严明,对横行霸道的宦党也“如法判拟,不少假借”,故触怒宦官刘瑾,被贬为湖广宁远县丞
傣语称“蜀欢”、“亮欢”。傣族传统礼仪之一。流行于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等地。在祝贺结婚、久别重逢、婴儿新生或建成新房时举行。由年长者将红线拴在被祝贺者手腕上,以求吉祥。在婚礼中,则表示祝贺新婚夫妇白
?—1658清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札库塔氏。世居噶哈社璧之鄂里噶山。塔克都第三子。初管牛录章京事,天命年间,每有征战,多受令统噶布什贤(前锋)探哨。授为噶布什贤章京。天聪六年(1632),从太宗征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