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王
见“耶律延禧”(1309页)。
见“耶律延禧”(1309页)。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纥石列。来源于部名。分布较广,主要居活剌浑水(今呼兰河,一说为通河县境付拉荤河)、阿里民忒石水(今乌苏里江上中游,一说为绥芬河入海处附近之阿敏水)、星显水(今吉林延边境布尔哈通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四川松潘卫,在今松潘西北境及甘肃迭部东南。洪武十四年(1381),明朝在其地置占藏先结簇长官司,秩正七品。十五年,遣使入朝贡马,赐以绮钞等物。永乐十二年(1414),复遣使赴京师,贡
云南西双版纳和红河南岸部分哈尼族地区一种家族组织。由若干父系血缘关系家庭组成。有自己的姓氏和族长,有些还有共同的墓地和少量的公有土地。同一个“谷”的男女严禁通婚。族长由懂得族规的年长男子担任。随着家族
即“努尔哈赤”(1262页)。
见“李骧”(1023页)。
即“朱蒙”(792页)。
位于今新疆民丰县北尼雅河下游地区。为西汉精绝国故址,后属西域都护府,东汉初属鄯善。遗址南北长约10公里,东西宽约2公里,房舍废墟分布于干涸的尼雅河两岸,无城垣。20世纪初,曾遭斯坦因等外国探险家多次盗
敦煌吐蕃藏文文书。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217号卷子。全卷藏文12行。系吐蕃河西大尚论节度衙发出之文件,内载议准部下达日扎夏请封之事。内容是:龙年孟春一月上旬,大尚论节度衙收到部下达日札夏自宗喀孜
见“都掌蛮”(1816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乌什人。乌什郡王品级※霍集斯长子。初隶准噶尔部。乾隆二十年(1755),从父附清。翌年,随布拉呢敦及父招抚南疆。寻布拉呢敦、霍集占(即大小和卓木)引兵反清,受命为乌什伯克。二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