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莎国
见“莎车”(1827页)。
见“莎车”(1827页)。
?—1854清朝大臣。蒙古正兰旗人。图博特氏。嘉庆十六年(1811),由拜唐阿擢兰翎侍卫。二十一年(1816),迁三等侍卫。道光六年(1826),调直隶巩华城都司。二十一年(1841),升督标中军副将
即“岩大五”(1408页)。
1622—1655清初武官。满洲镶蓝旗人。爱新觉罗氏。贝勒穆尔哈齐之孙,镇国公韩岱长子。顺治二年(1645),封奉恩将军。六年(1649),封三等辅国将军。八年,晋封辅国公。十二年二月卒,谥悫厚。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辽景宗※彰愍宫。
见“教化三部长官司”(1981页)。
金代兵种之一。从诸路中招募。五年一籍,以30岁以下,17岁以上强壮者充之,皆刺其颊,以防逃逸。用以充军队中的杂役。在诸兵种中地位较低。
书名。清李来章著。成书于康熙四十七年(1708),为刻本两册,共8卷。收入《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八帙。作者曾任广东连山知县,根据耳闻目睹及采访调查,详细记述了粤北八排瑶地区的地貌、建置、社会组织、婚姻
地区名。位于今黑龙江省西北部,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置。治所即在黑龙江城,后移治黑河镇。辖域东西1300余里,南北600余里。东至俄国阿穆尔省之伯利格沁,西界嫩江府,南连兴东道所属东勒喀伦,北接黑
清代对黑龙江南北部分鄂伦春人的称呼。因用马匹作乘载工具,故名。亦称使马鄂伦春,以区别于使用驯鹿的鄂伦春人。据《黑龙江志稿》,居鄂伦春分布区的西部。今居我国境内的鄂伦春人,早已不使用驯鹿,皆骑马出猎,无
?—572北齐大臣。字丰乐。朔州敕勒(高车)斛律部人。左丞相※斛律金次子。机警善射。东魏时,历拜征虏将军、安西将军,封大夏县子,授通州刺史。北齐天保元年(550),进征西将军,别封显亲县伯。河清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