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邻
见“耶律迭里特”(1325页)。
见“耶律迭里特”(1325页)。
见“别失八里”(1070页)。
见“奴儿干都司”(647页)。
即“清文鉴”(2106页)。
唐代南诏兵器名。又称浪剑、浪川剑。因三浪诏所制者最精利,故名。南诏贵族和平民皆将其悬挂腰间,作为战斗及防身武器。制造时锻生铁,取进汁,如是者数次,烹炼之。剑成,用犀角、黄金装饰镡首。
维吾尔语音译,原意为“筛子”,后演化为重量单位。1噶尔布尔等于8察拉克,8噶尔布尔等于1巴特满。
?—935五代时河西军事首领。后梁贞明六年(920),以权知归义军留后接任瓜、沙地方※曹仁贵政权。同光二年(924),被后唐封为归义军节度使、沙州刺史、检校司空。西和于阗,东结回鹘,与甘州回鹘顺化可汗
敦煌吐蕃藏文文献。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1079号卷子。全卷藏文23行。系对比丘邦静根诉状的审理文书。静根之女奴洒邱子有女3人。静根将其母女4人供养给寺院,作寺户服役,后因这些奴隶又有子女数人,对其
书名。清阿克敦撰。全书14卷。成书于乾隆朝。内容多为有关清史的著述。惟卷13《初使准噶尔奏》,卷14《再使准噶尔奏》为作者于雍正十二年(1734)、乾隆三年(1738)先后两次往伊犁会见噶尔丹策零的疏
见“奶豆腐”(646页)。
见“大唐天宝战士冢”(1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