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租地
清代内蒙古蒙汉人民之间依约无固定期典租的土地。清政府规定蒙古兵丁所划户口地,按契约典租给汉族农民垦种,收取租金的土地因没有期限规定,只要归还典价或租价,随时可以将土地赎回,故名。
清代内蒙古蒙汉人民之间依约无固定期典租的土地。清政府规定蒙古兵丁所划户口地,按契约典租给汉族农民垦种,收取租金的土地因没有期限规定,只要归还典价或租价,随时可以将土地赎回,故名。
?—1322元朝大臣。又译铁木迭而、帖木迭儿、迭木帖儿。一说为蒙古八邻部人。木儿火赤子。成宗大德(1297—1307)年间,任同知宣徽院事,兼通政院使。武宗(1307—1311年在位)时,历任宣徽使、
见“赤谷城”(1012页)。
见“二审密”(6页)。
?—44高句骊国第三世王(《魏书·高句骊传》记第三世王名“如栗”,其为第四世王)。一名莫来。琉璃王※类利第三子。聪慧有大略,立为太子,掌“军国之事”。琉璃王三十二年(公元13年),以寡兵奇袭破夫余来犯
清代新疆厅名。光绪十四年(1888)置。治所在今新疆塔城。有维吾尔等族村庄9处、12驿站、6卡伦,额鲁特部、察哈尔部10牛录、旧土尔扈特部14牛录、哈萨克柯勒依等4部游牧地。归伊塔道管辖。塔城左翼副都
见“高车六种”(1918页)。
见“速不台”(1840页)。
见“忽鲁合真”(1490页)。
即“诺曷钵”(1954页)。
元代行政区划名。隶甘肃等处行中书省。治所在今甘肃敦煌县西。唐为沙州,又为敦煌郡。宋仍为沙州,景祐(1034—1038)初,并入西夏。元太祖二十二年(1227),蒙古军破之,隶成吉思汗孙拔都。世祖至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