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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云南马龙州土官。彝族。原土知州安崇子。洪武四年(1371),父卒,因年幼,由母萨住赴京告袭。十六年(1383)十月,核准。二十七年(1394)八月,奉旨袭马龙州(治今云南马龙县)土知州。
明代云南马龙州土官。彝族。原土知州安崇子。洪武四年(1371),父卒,因年幼,由母萨住赴京告袭。十六年(1383)十月,核准。二十七年(1394)八月,奉旨袭马龙州(治今云南马龙县)土知州。
清文史家。山东益都(今青州市)人。回族。嘉庆(1796—1820)年间举人。著有《邑先辈纪略》1卷,《趋庄录》1卷。
契丹语,意“九月九日”。契丹族对“重九节”的称谓。是日,皇帝率群臣、部族射虎,猎少者为负,罚摆重九宴。猎毕,择高地设帐,率契丹、汉臣僚登高,赐饮菊花酒。生切兔肝(一说以兔肝为酱),以鹿舌酱拌食之。又以
土族语音译,意为“从妻居”,即服役婚。旧时土族的一种婚姻形式。流行于青海互助等地。因男子家贫无力支付彩礼或女家富有缺乏劳力而到女家服役。服役年限由媒人与女家商定,少则3年,多至10年。服役起迄时间可分
?—1414明永乐年间苗民起义首领。贵州思州(今岑巩)台罗人。苗族。原为酋长。永乐八年(1410),率台罗上下诸寨苗民起事,烧屯粮。后受兵部招安。至十一年(1413),率台罗十四寨与洪江、横陂等地苗民
见“叱豆浑”(543页)。
吐蕃统治河陇地区的军政建置。又称“东境五节度”或“东鄙五节度”,简称“东道节度”。掌管青海、甘州、河州、凉州及瓜州等五个节度区,并兼管松州道节度。主要驻地在河州(今甘肃临夏),有时在陇州(今陕西陇县)
元地方政区名。府治故址在今黑龙江省通河县大古铜村一带,有说在该省依兰县西北。明废。
见“蒙古源流”(2337页)。
渤海国第八世王大言义的谥号。言义于唐元和十三年(818,一说十二年)死后,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言义”(82页)。
见“忽剌温”(14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