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平王
元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至元五年(1268),宪宗蒙哥第四子昔里吉始受封。
元封爵。为诸王第三等级封号之一,授驼纽金印。至元五年(1268),宪宗蒙哥第四子昔里吉始受封。
位于今新疆尼勒克县南约3公里天山深处、喀什河南岸。已发现现存古代采矿竖井10余处,冶炼遗址1处。矿洞竖井内有大量支架圆坑木及大量采矿、碎矿用石器。冶炼遗址发现有经过粗炼的圆龟背形铜锭,以及矿石、炉渣、
西夏军队职官。分步、马两处。在行主之下,权正首领之上。
元、明彝族土官名。元至元十三年(1276)以宁部置宁州(辖今云南省华宁、通海、峨山一带)后,以当地彝族首领任知州。明初禄威任职。洪武十六年(1383),其弟弄甥赴京朝觐,次年明授弄甥土知州。宣德元年(
①青海大通河上游的蒙古语名称。意为“红河”。《清史稿·地理志·青海和硕特部》载:“大通河源出青海西北阿木尼尼库山南诺尔,东南流,曰乌兰木伦河”。汉魏以前为古羌族居住区。两晋、隋、唐时期为吐谷浑居牧地,
见“女真进士题名碑”(149页)。
明朝授予馆觉地方(今西藏昌都及其以东地区)政教首领的封号。永乐(1403—1424)初,明廷遣使僧人智光至其地,了解政教及民情。永乐四年(1406),馆觉僧宗巴斡即南哥巴藏卜遣使入朝贡方物,永乐帝诏授
书名。广西文献古籍汇纂。75卷。清汪森(1653—1726,字晋贤,号碧巢,浙江桐乡人,汉族)辑。成书于康熙四十三年(1704)。作者曾任桂林府通判多年,深感粤西舆志缺略殊甚,考据难资,因取历代诗文凡
吐蕃大臣。出身聂氏家族。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人。为吐蕃七大贤臣之第七人。奉赞普命,制定发展吐蕃牧业的法规,令吐蕃每户属民保管并饲养马、犏牛、母黄牛、公黄牛各一头。首倡夏季割草晒干,以
彝语音译。意为※呷西奴隶吃的饭食。主要流行于四川凉山彝族地区。以荞麦皮、嫩野草、蒿子叶等做成。民主改革前,生产的粮均被奴隶主占有,单身奴隶一无所有,连人身都是主子的,仅能以此充饥。
桦树皮船。鄂温克语音译。旧时鄂温克人的水上交通工具。流行于内蒙古、黑龙江省地区。一般长约1.8丈,高2.5尺,腹宽2尺,两头尖细而稍向上翘起。大者可乘五六人。用松木作船架,以夏天扒下加工后的桦树皮包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