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设治局
民国时期在云南沧源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民国二十五年(1936)置,划分为勐角、岩帅、永和、曼海、班洪五个辖区。居民主要是佤族,其次是拉祜族和傣族,还有部分汉族。民国三十四年(1945)改划为镇乡制。
民国时期在云南沧源地区设置的地方行政机构。民国二十五年(1936)置,划分为勐角、岩帅、永和、曼海、班洪五个辖区。居民主要是佤族,其次是拉祜族和傣族,还有部分汉族。民国三十四年(1945)改划为镇乡制。
春秋时秦国谋臣。其先为晋人,亡入西戎事戎王。通晋、戎语。戎王闻秦穆公贤,使其观秦。与穆公广论治国安邦之道。穆公爱其奇才,遂用内史廖计,离间其与戎王的关系,以优礼待之,与其“曲席而坐,传器而食”(《史记
见“耶律化哥”(1307页)。
藏语音译。又作仲新。意为“买地”,又作“卖地”。实际是出租性质的土地。以一定数量的实物或货币“卖”出,到一定年限再由“卖”地人收回,物款不退。与出租地的差别仅在于此系提前交租。“卖”地人多为较贫困的※
西藏珞巴族崩尼等部落的地方性联合组织机构名称。珞巴语音译,意为“联合”、“集中”。一般由本部落的一些氏族或其与异部落若干氏族的氏族首领共同组成。以负责处理地域性重要纠纷、协调军事行动等为宗旨。非常设性
见“恰克拉”(1725页)。
西夏文译汉文史书。汉文原书已不存。西夏文译者佚名。木刻本,蝴蝶装,面7行,行15字,版口有书名和汉文页码。页面一种为25×19厘米,一种为25.5×16.5厘米。计106面,为卷一、卷二的各一部分。内
?—1669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孙,辅国公塔拜第四子。崇德元年(1636),从太宗皇太极征朝鲜,败朝鲜兵于陶山。四年(1639),袭兄额克亲三等奉国将军爵。顺治元年(1644)
明代西藏地方第穆呼图克图一世。藏族。出生于多康维家族,为帕巴拉父系嫡亲。于西藏哲蚌寺洛色林扎仓拜嘉样列巴却觉等为师,修显、密二宗。曾为帕巴拉呼图克图一世经师。帕巴拉于波密与工布交界处建第穆拉喀洛色林寺
清代喇嘛僧人封号。汉译白佛。源自西藏。清顺治(1644—1611)初年,西藏大喇嘛青迈嘉木错至青海,阐扬黄教。被蒙藏信众奉为第七世呼毕勒罕。后世以呼毕勒罕相承袭。康熙四十四年(1705),其第八世罗锥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维吾尔语“听政公平之谓”。职司所辖城、村政府的一切大小事务,职繁权重,位居诸伯克之首,掌生杀予夺之权。乾隆二十四年(1759),清朝政府平定大小和卓木后,废除世袭,视其管理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