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比
蒙古语音译,意为“徒弟”。从17世纪起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僧侣的徒弟;二是指隶属于寺庙、大喇嘛的属下人,即僧官管辖下的属民。按其财产和法律地位,相当于阿勒巴图下层。
蒙古语音译,意为“徒弟”。从17世纪起有两种含义:一是指僧侣的徒弟;二是指隶属于寺庙、大喇嘛的属下人,即僧官管辖下的属民。按其财产和法律地位,相当于阿勒巴图下层。
见“那色波”(930页)。
?—1719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佟佳氏。康熙帝外戚。都统佟国赖次子。初隶汉军,后改入满族。顺治十七年(1660),任一等侍卫。康熙九年(1670),授内大臣。十二年(1673),吴三桂叛清,其子吴
地名。位西藏江孜以东,扼江孜通往拉萨之咽喉之地,取小路南下直达江孜到帕里中间之康马。光绪三十年(1904),英侵略军袭击江孜时,部分藏军集结于此,以切断英军后路,并将江孜之部分英军诱出至此袭击之,并从
解放前粤北瑶族内部一种惩罚制度。村内有人被杀,通常死者家属及外家亲属齐集一起,向凶手索取极高的赔偿,包括身价费、抚恤费、眼泪费、埋葬费等等,有些村寨头人故意挑拨,扩大事态,从中渔利。如当事者无力偿付,
宋代云南大中国国王高升泰年号。1095—1096,凡2年。
1936年冬月二十三日,木里东尼武装土匪袭击宁蒗,抢掠财物和牲畜,因土司和总管视而不问,拖其、托甸等村群众在普米族伙头的组织下,并发动永宁二十四官属内的普米、纳西等族群众,举行武装起义,攻破土司衙门和
南北朝时期柔然大臣。一说为鲜卑东部大人素利之后裔。奉事柔然可汗斛律。北魏神瑞元年(414),斛律与北燕君主冯跋和亲时,受步鹿真挑拨,与斛律离心。同步鹿真共谋,乘夜令武士囚禁斛律父女,逐往北燕王庭和龙(
藏语音译。原西藏地方政府藏军之统帅。僧俗各一人,无正副之分,通常以三品※扎萨充任,惟第一任俗职由俗官※噶伦擦绒兼任,事权较僧官为重。下设四品官一员,协其理事。下属有※代本、※如本、※甲本、※定本等,分
宋庆历三年(1043),湖南桂阳地方官府为贯彻朝廷对瑶族地区的经济封锁政策,派官军捕捉运盐入山的瑶民,并对瑶族村寨进行残酷烧杀掠夺,激起广大瑶民进行武装反抗,攻打桂阳城,并占据蓝山县华阴峒为据点,击毙
回回番客在中国安家落户后所生子女的称谓。蕃衍五世者亦称“五世番客”。参见“回回番客”(7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