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布扔
蒙古佛教僧人中普通的转世者。无封号,亦无权利与地位。有的被请担任僧职就可继续转世,有的虽任寺庙住持,如无人办理转世,其转世亦告停止。
蒙古佛教僧人中普通的转世者。无封号,亦无权利与地位。有的被请担任僧职就可继续转世,有的虽任寺庙住持,如无人办理转世,其转世亦告停止。
?—约1502明弘治年间苗民起义首领。湖南城步(今城步县)人。苗族。弘治十四年(1501),聚众数万起义,自称天王。攻城杀吏,驱豪富,分占土地。城步5洞48寨,广西义宁、新安苗民纷起响应。后被湖南巡抚
见“长狄”(363页)。
见“成吉思汗”(744页)。
中国伊斯兰教教派之一。又译为“色兰费耶”,系阿拉伯语“前三辈”之意,因只承认前三辈(即穆罕默德及弟子和再传弟子),故名。又称“三抬”教派,因主张礼拜开始时,要三抬手之故。创始人为甘肃和政回民马得宝。创
地区名。位于今吉林省东北部。清宣统元年(1909)置。治所在南岗,又名局子街(即今吉林省延吉市)。辖域东界汪清县,西连敦化县,南接和龙县,北邻宁安府。辽属蒲卢毛杂等部地。金置海兰路。明置塞珠伦卫(即锡
渤海王国大臣。文王大钦茂时官献可大夫、司宾少令,封开国男。唐大历十一年(日本宝龟七年,776),奉命为聘日使,率160余人贺光仁天皇即位并吊王妃丧。自南京南海府(治今朝鲜咸镜南道咸兴)吐号浦登船渡海,
即“大天兴国”(91页)。
明代云南临安府左能哈尼族首领。左能旧思陀属地。洪武(1368—1398)中,率众开辟荒山,被族众推为长。明朝为鼓励农垦,对于率众开荒,扩大耕地的哈尼族首领,授予土官职务,世领其所垦土地。后又以御安南有
藏语音译,意为“小整事”或“小整事大相”。吐蕃官名。相当于唐官职中之副“监察御史”或“谏议大史”。参见“喻寒波掣逋”(2205页)。
见“开圣丹宝”(2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