沐庄
明将沐英在云南德宏户腊撒地区建立的私庄。洪武二十一年(1388),明将沐英发兵征麓川,占领户撒、腊撒后在此屯兵,并把该地划为私庄,故名。分户撒、腊撒为二甲,故又有“沐二甲”之称。当地为阿昌等民族聚居区,沐氏成为该地领主,每年向阿昌等民族摊派赋役,但不改变阿昌等民族原先的村社组织,并对村社头人加以委任,另设若干管事进行监督。清初吴三桂镇守云南,将沐氏私庄据为己有,改称“勋庄”。后吴三桂叛清,朝廷讨平后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被变卖,由原先户撒、腊撒两土司“悉数承买”。
明将沐英在云南德宏户腊撒地区建立的私庄。洪武二十一年(1388),明将沐英发兵征麓川,占领户撒、腊撒后在此屯兵,并把该地划为私庄,故名。分户撒、腊撒为二甲,故又有“沐二甲”之称。当地为阿昌等民族聚居区,沐氏成为该地领主,每年向阿昌等民族摊派赋役,但不改变阿昌等民族原先的村社组织,并对村社头人加以委任,另设若干管事进行监督。清初吴三桂镇守云南,将沐氏私庄据为己有,改称“勋庄”。后吴三桂叛清,朝廷讨平后于康熙三十一年(1692)被变卖,由原先户撒、腊撒两土司“悉数承买”。
匈奴地名。头曼单于(?—前209)的驻牧地和统治中心,故名。据《汉书·地理志》,位于西汉五原郡稒阳县(东部都尉治所,新朝王莽时称获降,治今内蒙古包头市东)西北。秦始皇三十二年(前215)、三十三年,匈
见“额尔德尼额尔克托克托鼐”(2538页)。
见“伦都儿灰”(801页)。
高句骊国官号。亦称“吐捽”。《后汉书》、《三国志》已有※“对卢”之官称,“大对卢”之称始见于《北史》以后诸《高句骊传》,列为高句骊国十二等级“大官”(《周书》加“褥萨”,称有十三级)的第一等级。位于诸
书名。亦名《天方性理图传》。清代回族学者※刘智撰。成书于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前后。包括本经(5章)和图传(5卷)两部分,图以著经之理,传以详图之义。乃合伊斯兰教一神论与中国儒家性理学说为一体,论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随十一世达赖喇嘛往各处瞻礼布施,深得信赖。加恩破例由代琫晋升为噶伦。咸丰二年(1852),奉命同乍丫守备查办乍丫地区小喇嘛拘禁诺门罕,焚掠敕书、印信及寺院财产案,拿获首犯彭
见“镇海”(2509页)。
?—1099辽道宗朝大臣。名又记作特里特、特里得。契丹族。善阿谀顺色。清宁(1055—1064)年间,累迁北面林牙,同知北院宣徽使事。依附权臣南院枢密使耶律乙辛,成心腹。大康三年(1077),乙辛诬太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伊屯卫。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十五年(1417)二月所设亦东河卫均作伊屯或伊屯河卫。
蜀人氏族名。《史记·五帝本纪第一》载:黄帝正妃所生第二子“昌意娶蜀山氏女曰昌仆”。据此,近人谓为氏族名,或谓蜀人为汉族的支系。